案例
某廠鑄造車間地面有造型砂,能踏出水來。一名工人上身赤膊,腳穿濕透了的皮鞋,雙手抱砂輪欲打磨生銹的螺絲。他向電工示意合閘,電工合閘送電。其后,該名工人大叫一聲,雙臂回收倒地,立即被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其胸部有電擊穿傷痕。
●點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該名操作工未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電工未檢查砂輪的絕緣狀態,在送電的瞬間造成操作工觸電死亡。
●提示
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真正用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如:安全設施建設、安全防護用品配備、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經費等;
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觸電的預防措施:
⒈直接觸電的預防:絕緣措施、屏護措施、間距措施;
⒉間接觸電的預防:保護接地、TT系統、保護接零、加強絕緣、電氣隔離、安全電壓、自動斷電保護;
⒊其他預防措施:
(1)加強用電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規程和制度,并嚴格執行;
(2)使用、維護、檢修電氣設備,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
(3)盡量不進行帶電作業,特別在危險場所(如高溫、潮濕地點),嚴禁帶電工作;必須帶電工作時,應使用各種安全防護工具,如使用絕緣棒、絕緣鉗和必要的儀表,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靴等,并設專人監護;
(4)對各種電氣設備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如發現絕緣損壞、漏電和其他故障,應及時處理;對不能修復的設備,不可使用其帶“病”進行,應予以更換;
(5)根據生產現場情況,在不宜使用380/220伏電壓的場所,應使用12~36伏的安全電壓;
(6)禁止非電工人員亂裝亂拆電氣設備,更不得亂接導線;
(7)加強技術培訓,普及安全用電知識,開展以預防為主的反事故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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