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桐鄉市某某公司由于車間屋頂的排水天溝及透光板(透明塑料板)被木屑阻塞,下雨時雨水無法排出,造成制板車間漏雨。2005年7月31日8時10分,制板車間副主任馮某某組織何某等五位工人上屋頂對排水天溝及透光板進行清理,8點40分時楊某某從8米多高的屋頂墜落,經桐鄉市第一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楊某某在對屋頂天溝及透光板進行清理時,作業中不慎踩破透光板,由于透光板支撐不住造成墜落,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桐鄉市某某公司的領導安全意識淡薄,安全責任不落實,職工三級安全教育不到位,在組織工人進行高空作業時,沒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桐鄉市某某公司的負責人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血的教訓,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在全公司范圍內開展安全檢查,對照安全評價的內容,進行一次徹底全面的學習與整改,不能把安全評價只作為一種形式,而要把工人的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實處,全面提升工人的安全意識。
建議桐鄉市某某公司在從事高空作業時,制定安全防護措施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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