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日上午10時左右,下埠鎮虎山村犁咀嶺組一無證非法小煤礦發生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受江西省煤礦安全生產監察局贛西南分局委托,經區政府有關領導批示,成立了安監、公安、監察、檢查,經貿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依法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概況
1、事故發生時間:2006年7月12日上午10時左右
2、事故地點:下埠鎮虎山村犁咀嶺組
3、事故類別:墜落事故
4、事故性質:非法開采造成的責任事故
5、傷亡情況:死亡1人,死者:李樹光,今年43歲,家住下埠鎮胡佳坊村
二、礦井基本情況
該非法礦井位于在下埠鎮虎山村犁咀嶺組,平峒開采、盲峒作業,沒有獨立完善的通風系統,礦主5人,李德初、尹平洋、劉繼發、李艷平、劉香蘭,該礦的電是自行購買小型發電機進行供電。
三、查處整治情況
據調查和查看下埠鎮會議記錄、有關材料,下埠鎮黨委政府對安全工作十分重視,每次會議上都做了專題的安排,落實人員和責任,特別是強調了打擊非法生產的力度,從今年年初以來對非法生產小煤礦多次進行了全面的整治,排查發現一處,炸毀一處,且無條件拆除設備、設施、填埋井口,安排工作人員日夜巡邏,駐守重點,而且還利用雙休日和節假日與夜間進行集中行動,就在事故發生前一天,下埠鎮組織打非專項整治,并且對該井進行了炸毀,拆毀了設備,驅趕人員,填平了井口,對礦主李德初進行了嚴格教育,事發后,根據向當地群眾了解,7月1日晚上礦是李德初等人利用鏟車將井口私自挖開,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四、事故經過
7月2日上午10時,礦主李艷平安排礦工李樹光、李貴光2人對前一天炸毀的礦井進行查看,內面巷道是否全部倒塌,在李樹光爬到天眼六批時,李樹光發現散石松動下落,就急忙往下跳,不慎墜落在一根橫木上,傷在胯部,將其在送往醫院后,因搶救無效死亡,事故發生后,礦主未及時向鎮政府匯報,邀請虎山村和胡佳坊村部分村干部與死亡礦工家屬協商私了。
五、事故原因
1、礦主李德初、劉繼發、李艷萍等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無證非法開采,是造成該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礦方違章指揮,不顧礦工生命安全,強令礦工下井進行查看,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3、下埠鎮對取締以后礦井,未及時進行跟蹤查處,把關不嚴,落實不到位,心慈手軟,使之非法礦井反復復然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六、責任分劃
1、礦主李德初、劉繼發、李艷萍等人不顧礦工生命安全違反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非法開采無證礦井,造成事故,對事故負直接責任和主要責任,建議由公安機關進行立案追捕,追究其刑事責任。
2、下埠鎮人民政府,對取締以后的非法礦井,未及時跟蹤和查處,把關不嚴,落實不到位,履行職責不夠,負有領導責任。
七、防范措施
1、要認真吸取這次事故的教訓,深刻反思,查安全管理漏洞,查安全生產責任和落實,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關閉整頓和煤礦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四個一律關閉”的小煤礦必須按照緊急通知有關規定予以全部關閉。
2、各有關鄉鎮和高危行業整治大隊要加強非法無證礦井的查處力度,強化管理,嚴肅紀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3、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協調,履行各自職責,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