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1年4月4日上午8時30分,四川省涼山州金陽縣熱水河鄉瓜子地村西衙門組個體車輛經營戶徐顯東,駕駛川W02560北京1041型1.5噸小貨車(此車為報廢車輛)非法搭乘24人,從金口大橋——雙龍壩26公里+400米處右轉彎向前行駛15米后,因操作不當偏離正常行駛車道,向右駛出路外后往前奔出8米,翻于150米高的懸崖下,造成死亡16人、重傷3人、輕傷1人、車輛報廢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經公安交警部門現場勘察和州政府事故調查組的取證調查認定,導致此次事故發生的原因是:
(1)無證駕駛員徐顯東(車主),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33條(三)款等規定,非法貨車載客,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金陽縣政府及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執法監察部門,執法不嚴,督促監察、檢查不力,對該車非法、違規、違章載客處置措施不果斷。該車從事客貨運輸往返云南至金陽數月,該報廢的車未采取果斷措施就地處置,是釀成事故的間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