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上班不聽勸,登桿上桿一命亡
發生事故日期:1979年11月14日2時左右。
發生事故地點:富二電廠工程施工現場。
主要原因:違反安全規定 酒后違章作業。
傷亡情況:死亡1人。
事故簡要經過:
電氣工地維護班二級電工趙xx酒后上班,當即被班長發現,班長不讓趙上班后馬上干活,要等3點以后才能干活。趙不但不聽勸阻,反而從班里出來叫上徒弟董xx,準備到修配鉚工班5t吊車上干活,在路過電氣工地房山頭上,正值管理電視機的熱工班工人王xx往電視天線桿上爬,趙見王上桿較笨,就說:“來,我來你不行,看我的!”說著搶過安全帶扎上,又搶過踩板就上桿,這時工地安全員及工地負責人先后發現趙酒后作業,便立即阻止,趙(男,26歲,二級電工)不聽勸阻,繼續上桿,大約上到9m左右,從踩板上口掉下,掉到房山頭一角,又從房山頭一角墜落到到0m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ǎ保┶w酒后上班,不聽領導勸阻,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是事故發的主要原因與直接原因。
(2)班長、安全員及施工負責人對趙酒后上班制止不堅決,也是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預防措施:
加強安全施工規章的學習、宣傳,飲酒后不能參加施工,堅決制止違章作業。
違章施工堅決立即整改,不能留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