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2008年2月的一天,某鋼鐵公司型鋼廠中型維修車間維電班長曾某,與本班組電工隋某正在檢查該車間29#起重機故障。該起重機于2005年1月出廠,產品名稱為電動雙梁橋式起重機,型號為QC-16×28.5×16A8(額定重量16噸、跨度28.5米、工作級別A8),于2005年3月19日安裝竣工。并通過了相關檢驗單位的起重機安全技術檢測站,有檢驗、注冊登記手續以及設備使用證,定期檢驗時間為2007年3月19日。兩人邊走邊檢查做記錄,可當兩人行至該起重機主梁導電側走臺上時,曾某與走臺第四塊花紋鋼板忽然一同墜落,墜落處離地面有8.4米高的距離,隋某當即呼救,可送醫院后曾某終因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
1、事后經調查,墜落的花紋鋼板四周有6條焊縫為新開裂痕跡,26條焊縫脫落痕跡陳舊,而且焊縫焊接高度、長度及間距等未達圖樣技術要求,在檢修維護該起重機時并未發現并及時修復走臺花紋鋼板的開裂焊縫,這是導致曾某墜地的直接原因。
2、該公司設備檢查走過場,不認真。未發現并即時修復走臺花紋鋼板的開裂焊縫,未對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對其潛在的安全隱患和危險因素認識不足。
3、該產品的生產企業技術不達標,導致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在市場上流通,購買企業在選購產品時也沒用多做調查比較。
防范措施
1、企業要定期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特別要加強對起重設備的點檢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全面排查起重設備的安全走臺,及時排除生產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2、加強特種設備的檢查,防止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在市場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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