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鎮海灣塘鄉文化中心樓倒塌案例
2007-12-11
來源:安全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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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4月5日凌晨5時許,主體結構接近完工的灣塘鄉文化中心樓突然倒塌,幸在凌晨,未造成人員傷亡。
該工程為三層磚混結構,底層為營業廳,二、三層為文化活動室。房屋開間為3.8m,共5間,進深為7.78m,檐高10.4m,東西南三面均有外挑走廊,寬1.5m。西立面梁下采用49cm*37cm獨立磚柱。該工程于1984年10月開工,1985年2月上旬,工程進入三層墻體砌筑,當時發現西立面底層獨立磚柱頂部四周均出現自上而下的縱向裂縫。3月中旬,三層墻體基本砌完,裂縫普遍延伸,長達50cm以上。施工人員當即用1:2水泥砂漿對磚柱進行抹灰“補強”,設計人員看后也認為可以繼續施工。4月5日凌晨,底層西立面磚柱爆裂,樓房向西一塌到底。
倒塌的主要原因是設計錯誤。該工程的開間和活荷載較大,二、三層上為磚承重墻,其荷重由梁傳至底層獨立磚柱。經事后驗算,該獨立磚柱的允許承載力為164kN,倒塌時實際荷載已達到351kN,使用階段的荷載為404kN,磚柱的抗壓安全系數大大小于規范要求。這一問題的出現,是設計人員不懂結構設計,把磚的標號當成磚砌體的計算強度所致。
該工程倒塌之前已有預兆,如立即采取加固措施,還是可以避免倒塌事故發生的。獨立磚柱頂部因承壓能力嚴重不足,出現了明顯的縱向裂縫,前后持續時間達兩個月之久。但由于設計和施工人員都缺乏建筑結構基本知識,不了解砌體破壞的特征,施工人員認為用砂漿一抹即可加固,而設計人員也不知問題的嚴重,竟表態可以繼續施工,結果釀成大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