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6月14日16時 其它爆炸)
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82年6月1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蒼梧縣蒼梧氮肥廠造氣車間外煤渣堆爆炸,死亡7人,重傷1人,輕傷3人,經濟損失1.35萬元。
是日,蒼梧縣糖廠為了鋪設道路,派出4輛汽車和18名裝卸運輸人員到鄰近的蒼梧縣氮肥廠煤渣場裝運煤渣。當時有2輛汽車和11名裝卸工人執行裝車作業,突然煤渣堆發生爆炸,掀起幾十立方米的熾熱煤渣,爆炸氣浪把一輛載重為2.5噸并已裝滿煤渣的柳江牌汽車推離原地20米,駕駛室后面的有機玻璃板被燒焦,有11名裝渣人員被氣浪沖離原地6~20米,共有8人被燒成重傷,其中7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蒼梧氮肥廠煤氣發生爐是系用干法出渣,排出的煤渣倒在一個落差達12米的坎坑下。當時煤渣的積存量約數百噸,未燒完全的煤在渣堆內繼續燃燒,因此煤渣的溫度仍然很高。裝渣工人為了改善工作環境,從渣堆頂部使用一根輸水膠管往渣堆內灌水,以降低煤渣溫度。但灼熱煤渣遇水后產生水煤氣并積存在煤渣間隙內,當裝渣工人從下部掏挖時,渣堆松動并發生塌落,渣堆內的煤氣遇到上面塌落的熾熱煤渣而發生化學爆炸。
三、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清挖熾熱的煤渣時不能一面往渣堆內準水,一面挖渣,如確需給煤渣落水降溫,必須提前大量噴水,待渣堆熄火后才能正式開始裝渣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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