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經過和危害
1989年8月29日19時10分,遼寧省本溪市草河口化工廠聚氯乙烯車間聚合工段因氯乙烯單體外泄,發生空間爆炸,死亡12人,重傷2人,輕傷3人。
8月29日10時20分,3#聚合釜(7m3搪瓷釜)投料,生產Ⅱ型聚氯乙烯樹脂。16時一班接班,19時02分班長從室外回來,發現3#聚合釜軸承處有泄漏,便找來出料工準備用扳手進行緊固處理。這時,由于軸封處和人孔處(人孔墊已刺開)均大量泄漏氯乙烯單體,無法處理,也無法上前打開放空閥排空。班長即讓出料工到一樓打開釜底放料閥,將釜內料液排放到室外回收池,進行泄壓處理。值班主任、聚合工段副工段長、氯乙烯工段工人等數人也聽到氯乙烯單體外泄的嘯叫聲趕到現場。此時,大量氯乙烯單體彌漫在聚合工段廠房內,由于靜電(不排除有電器和撞擊火花)等因素,19時10分發生了空間爆炸,隨即著火。爆炸使聚合工段1022m2三層磚結構廠房坍塌,2#聚合釜(處于聚合反應初期)、4#聚合釜(處于聚合反應中期)人孔墊被刺開,裝有2400kg氯乙烯單體的計量槽從三樓塌落于3#釜附近,這些釜、槽內的氯乙烯單體的外泄加劇了火勢。在消防隊的奮力撲救下,大火于19時55分被撲滅。這次爆炸使廠房內的設備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爆炸沖擊波使周圍50m范圍內的建筑物門窗玻璃受到毀壞。死亡12人,重傷2人,輕傷3人,直接經濟損失22.048萬元。
2事故發生的原因
①錯誤的操作是導致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現場勘察發現3#聚合釜2個冷卻水閥門(一個為循環水閥門,另一個為深井水閥門)均處于關閉狀態(據了解,該廠有這類“習慣性”操作)。雖然3#釜已反應8小時,處于聚合反應的中后期(該廠聚合反應一般為11小時左右),反應還是處于較激烈的階段,關閉冷卻水閥門必然使大量反應熱不能及時導出,造成釜內超溫超壓,導致軸封密封不嚴,人孔墊被刺開,大量氯乙烯單體外泄,因靜電等因素,產生爆炸。
②安全管理薄弱。對于上述操作,該廠沒有引起重視。同時,聚合釜防爆片(有的廠改為重錘式安全閥)下的閥門全部關死,使安全泄壓裝置在超壓時不能發揮作用。該廠安全操作規程上規定要定期檢驗安全閥,而實際上根本沒裝安全閥。聚合釜設計圖上選用的人孔墊為橡膠墊,而該廠使用的是高壓橡膠石棉墊,且墊了4層。
③人員素質差。該廠聚合工段是技術性較強、危險性較大的工段,在87名職工中有29名臨時工,占32%;聚合崗位12名看釜工中有9名臨時工,占75%;這次爆炸事故死亡的12人中有7名臨時工,占58%。且對這些人缺乏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和考核。
上述事故原因集中反映了該廠領導“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淡薄,對國家有關安全規程貫徹執行不力。
3防止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
①嚴格執行聚氯乙烯生產安全技術規定。
②加強干部任選和培訓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增強法制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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