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名稱:尾氣處理塔爆炸。
發生日期:1993年4月16日。
發生單位:四川某廠。
事故經過:當天l時15分,中控分析工到液化崗位做第一次尾氣取樣分析:Cl253.0%,H26.0%,即報告崗位主操作工注意處理。主操作工亦于分析后,先后采取了兩次開大尾氣分配臺進口閥門、開了少許干燥氯補充閥門和控制氯氣壓力穩定等處理措施。
3時50分左右,合成鹽酸崗位操作班長發現燃燒器發燙,即告總廠調度室,調度室同意停車,并通知尾氣崗位開車處理。4小時左右,尾氣1號塔投運。4時50分后,中控分析工到液化做第二次尾氣取樣分析,結果為:Cl260.0%,H27.0%。這時液化操作工又再次作了開大尾氣分配臺進口閥門的處理,但效果不好。
4時40分,尾氣崗位1號塔發生爆炸,當時崗位操作工到液化崗位電告調度室,調度值班員指令另開一臺。操作工回答:“不能開,如果再開,可能還要爆”。總廠調度員認為理由不充分,仍令他開2號備用塔,崗位工將2號備用塔開起后,在返回液化崗位途中發現氯氣冷凝器頂部冒煙,他呼喊液化崗位的其他4人,這4人剛跑出氣液分離器出口閥門處就發生爆炸了。與此同時,尾氣2號塔也爆炸了。尾氣、液化崗位爆炸后,電解、氯氫崗位立即進行了緊急停車處理。4時45分左右,當氯氫崗位在進行停車處理時,該崗位的部分塑料容器、管道又發生了爆炸。這次事故使2名操作工被濺出的硫酸灼傷。由于爆炸,氯氣外泄,一人中度中毒。
相鄰車間操作工戴上氧氣呼吸器到崗位做停車處理時,,因未打開氧氣閥造成缺氧窒息死亡。
原因分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崗位操作工責任心不強,在生產出現異常(尾氯含氫嚴重超標)的情況下,不聯系,不匯報,執行工藝紀律不嚴,處理事故措施不力所造成。
(1)液化崗位操作人員通過兩次取樣分析獲知尾氯含氫嚴重超標后,只采取了適當開大尾氣分配臺進口閥門和干燥氯氣補充閥(此閥在3時55分左右關閉)的措施,而沒有再采取其它更有效的措施,并在1時15分至4時05分之間,也沒有通知分析工再次取樣分析。因此,致使尾氯中含氫不僅沒有降低,反而有所上升。
(2)從1時15分第一次取樣分析到4時05分第二次取樣分析,時間長達3小時,液化操作人員中沒有任何人將尾氯含氫嚴重超標的情況報告值班長及總廠調度室,而且從第二次取樣分析的數據證明其處理措施無效的情況下,也未及時報告。
(3)值班長和車間值班員在合成鹽酸停車后和液化汽液分離器出口閥門爆炸前均先后去過液化崗位,他們既沒有發現該崗位尾氯含嚴重超標的問題,也沒協助其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
(4)總廠當班調度員在尾氣1號塔爆炸后,指揮不明確,未及時提醒操作工有關的注意事項。
教訓:(1)在全廠范圍內進行安全教育,全面檢查,從嚴要求,整頓勞動紀律和工藝紀律,加強安全規章制度教育;
(2)事故暴露了管理上的薄弱環節,重新修訂完善管理制度和規程指標,強化生產調度指揮,加強重要工藝指標的監督檢查;
(3)開展安全培訓教育,舉辦各專業培訓班,開展崗位技能練兵,提高全廠職工的安全素質;
(4)制定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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