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3年10月3日,獨山子石化分公司熱電廠鍋爐車間運行二值班上白班,系統及設備正常運行,各參數穩定。11時46分,3#爐粉倉粉位已到6.5米。根據生產操作要求, 3#爐司磨工羅強開始停制粉系統的操作。在操作室內停3#爐甲側給煤機,關熱風門,開冷風門,觀察球磨機出口溫度降至53度。11時53分,羅強去現場做如下操作,先關3#爐制粉系統的隔離門,再打開給煤機手孔,通風給系統降溫,11時56分左右,羅強正打開木塊分離器手孔門時,3#爐甲側制粉系統發生了閃爆。當時,正在3#爐8米平臺操作減溫水的副司爐工王鑫發現羅強倒在甲側給煤機處,頭部著地,昏迷。王鑫立即通知操作室,當班人員按應急程序迅速報告值班調度及120急救中心。羅強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于次日18時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3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在停磨過程中,操作工羅強將給煤機手孔打開,致使大量空氣進入負壓狀態的制粉系統,此時,運轉的球磨機入口處有煤粉積燃,空氣與煤粉在此處混合,達到爆炸極限,發生閃爆,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當班司磨工羅強違反操作規程,在停磨檢查木塊分離器時,在沒有停運球磨機和排粉機的情況下,以打開給煤機手孔的方式給系統通風冷卻,致使制粉系統煤粉達到爆炸濃度,是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司磨崗位個別員工存在習慣性違章。在清理木塊分離器的操作中,沒有嚴格按照規程要求“先關閉木塊分離器的上、下擋板,再打開木塊分離器的手孔門”操作,是造成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4)班組崗位教育培訓不到位。各班組對木塊分離器的操作程序都不相同,新修訂規程的教育培訓不落實,熱電廠相關部門對規程操作監督不到位,車間管理不嚴,是這起事故發生的管理原因。
(5)對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對熱風調節閥內漏等隱患沒有整改落實,也沒有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是導致這起事故的又一管理原因。
(6)熱電廠監督不到位,管理不嚴格。鍋爐車間對制粉系統操作規程的修訂,沒有按程序申報,相關科室沒有審批,規程修訂、發布不嚴密,是這起事故發生的管理原因之一。
三、預防措施
1、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堅決制止違章操作。各單位要對基層車間班組、崗位工作中存在的有章不循、違章操作和習慣性違章行為,進行全面清查。對發現有違章行為的人員,要離崗學習。
2、嚴格執行規程修訂、補充的管理規定,對單位原有規程認真進行審查,及時修訂、補充完善各項規程。
3、要加強對各單元、各系統的危害識別,系統地認識隱患問題,對落后的工藝要展開科技攻關方案。對評價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立即落實整改措施。
4、強化培訓,提高安全意識。針對個別職工安全意識薄弱和習慣性違章現象,要通過查擺身邊的違章行為,結合事故教訓,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強化規程的培訓,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崗操作。
5、加快完成熱電廠鍋爐車間制粉系統閃爆科技攻關,徹底整改制粉系統的安全隱患,實現本質安全。
6、在熱電廠鍋爐車間全部制粉系統木塊分離器處永久懸掛事故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