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2002年3月31日14時15分,鞍山騰鰲特區福安工業氣體廠氧氣充裝車間發生氣瓶爆炸重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當時2名充裝工正在充裝線上進行充裝作業,該廠廠長此時到該車間檢查工作,突然亢裝線上的1只氣瓶發生爆炸,爆炸的氣瓶碎片擊中充裝線上的另外2只氣瓶,隨即也發生爆炸,3人當場死亡。爆炸沖擊波將車間屋頂門窗擊碎,充裝線被摧毀。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氣瓶充裝未進行檢驗,誤將存有氫氣的氫氣瓶充裝氧氣,氫氣和氧氣在瓶內混合發生化學爆炸,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 該廠對操作人員未進行專業培訓就指派其充裝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3. 亢裝站未對待充氣瓶殘體進行測試,導致混瓶,是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 加強對氣瓶充裝工作的安全監督,充裝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 切實保證氣體檢測儀器靈敏有效,對待充氣瓶嚴格檢測,防止混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