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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29日8時,分廠安排2名職工修整在生產過程中摔凹了的沒有出廠的石油液化氣鋼瓶,修整工藝是將1.6MPa高壓空氣充入瓶內,然后用乙炔氣槍烤凹部、燒紅后在瓶內壓力作用下凹部鼓起,用錘子敲打磨后修整萬成,當2人工作到8時45分時正在修整得鋼瓶突然發生爆炸,鋼瓶炸成4塊,1塊飛上房頂,其余3塊被炸飛出距現場1~3m。2名職工當場被炸傷倒地。
爆炸鋼瓶是1999年7月出廠的,各種性能良好,只是被碰一個直徑60mm,深10mm的凹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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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后現場有濃重的石油液化氣味,傷員送到醫院其身上也是石油液化氣味,爆炸鋼瓶瓶體外壁有少量油污,瓶內部有石油液化氣味,有燃料痕跡。經調查分析認定,這只鋼瓶是出廠用過后返回的,混入沒有出廠的需整修新鋼瓶中。返修時,瓶內充入壓縮空氣,與瓶內殘留液化石油氣形成爆炸混合氣。在對瓶體凹坑用乙炔火焰加熱時,溫度達到瓶內混合氣體燃燒能量,而發生爆炸。造成這只鋼瓶混入生產現場的主要原因是生產現場管理混亂,各種制度不健全,如返回鋼瓶登記制度、門衛檢查制度。公司領導對安全重視不夠,管理不嚴,操作者責任心不強,沒有開閥確認瓶內有無氣味。
。ㄈ╊A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出廠后有質量問題,回廠返修鋼瓶要嚴格檢查、記錄。需修理的鋼瓶,必須先進行置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