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
2008年3月5日夜班,45號碳化室出爐時焦側下爐門被頂裂,當值班組為煉焦運行甲班。3月6日6:41分45號碳化室推焦后掛焦側爐門時,爐門工李×、趙×分站爐門南北側進行對位指揮,在固定爐門時李×發現本側楔鐵插不上,于是指揮熄焦車司機張×將移門推桿向前推進,以便楔鐵穿插;推進過程中導致爐門開裂受損,損傷嚴重以致報廢。事件發生后,三人立即報告班長,班長到現場了解情況后匯報值班的車間主任,在當時沒有備用爐門可更換的情況下,車間決定暫用受損爐門。3月7日,運行甲班上白班時將受損爐門更換。
事故原因:
①爐門工李×在未查清原因的情況下,僅憑主觀臆斷即指揮司機操作,是致使爐門發生損壞的主要原因,同時也反映出此類違章已屬習慣性。
②掛門前李×、趙×沒有將殘灰清理干凈,是導致楔鐵固定困難的直接原因,同時也是此次事件的間接原因。
防范措施:
車間管理人員應加大對本車間崗位人員按章作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堅決杜絕習慣性違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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