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5月3日,寧夏化工廠合成氨裝置由于4114—R1三段觸媒阻力大,進行停車處理。6日,兩臺氣化爐先后點火升溫。7日22時,2號爐投料產氣,并導入變換及凈化系統,等待1號爐投料并氣。8日8時,1號氣化爐正在正壓升溫,發現爐內溫度無指示,現場檢查有爆燃聲。8時20分,儀表班的三位職工在爐上巡檢時也聽到爐內有爆燃聲,并有震動,隨即告訴氣化操作工。操作人員認為爆燃聲是因液化氣和空氣配比不合適,立即上爐進行調整。調整后爐溫度上升,爆燃聲消失,燃燒正常。
8日10時10分,爐內溫度升至900℃,爐壁熱電偶報警,1號化氣化爐上部爐頸外壁熱偶測溫區4112-TA14-4燈亮。儀表工拿著儀表到現場,沒弄清具體位置,誤測了平時常出現報警的1號氣化爐爐體中部熱電偶測溫區4112-TA14-3區溫度為130℃,屬正常,并將結果告知操作工。操作工根據儀表工的誤測結果,未作確認和分析,認為是誤報警,故未引起重視。下午2時30分,1號氣化爐投油。3時45分,爐頂瞬間爆燃,氣體噴出著火,當即做緊急停車處理。
這次事故造成爐頸東北向焊縫處裂開長240mm、寬8mm的裂縫,相鄰球形封頭處鼓起高20mm、長900mm、寬500mm的凸包,裂縫處耐火磚脫落,這次事故屬重大設備事故。
事故原因:
(1)1號氣化爐在升溫過程中,沒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在低于1050℃、液化氣和空氣量配比不當條件下,采用正壓升溫,造成爐內爆燃震動,使爐內襯爐磚局部松動、裂縫和脫落,爐內高溫氣體直射爐壁造成超溫,爐壁材質強度下降,隨爐內壓力升高,爐壁凸起破裂。
(2)儀表工麻痹大意,工作不負責任,對報警區沒去測溫檢查,而誤測了其他區域,并將誤測結果告之操作工為正常,使操作工誤判斷,未及時對超溫部位進行處理。
(3)操作工不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沒嚴格按操作票進行升壓操作,在一段期間內,升壓速度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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