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梯制造廠調試人員觸電死亡
事故發生時間:1986年6月27日55分
上海市長寧電器廠(地址:北翟路781號)于85年7月分配來一名交大分校電氣制造專業的畢業生,名叫龔建國。于86年6月27日龔建國被安排配合技術股副股長張曉剛校驗一臺電梯控制屏。當張曉剛和龔建國將該臺控制屏的開門機、顯示、方向選展等回路校驗結束后,發現控制回路方面還存在問題,發現在誤動作。于是兩人停止調試,回到技術股看圖紙分析原因。當看完圖紙后又回到車間繼續進行校驗,為排除控制回路動作失控問題,張曉剛在控制屏的前面,分別在JX、JXF的線圈的進端,用電線指向控制屏的反面,由龔建國檢查線路的去向是否正確,經檢查線路是正確的,結果使張曉剛一時不知毛病在哪里,就坐在小木盤上,看圖紙分析原因。大約十多秒鐘,突然聽到龔建國的叫聲,張曉剛立即轉身將電源切斷。事故發生后,將龔建國進行人工呼吸、又送至長寧區中心醫院搶救,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與預防措施
受害者未按安全要求穿戴防護工作服與絕緣鞋。違章穿短袖上衣、短褲、風涼鞋,致使右膝關節上方偏內側處觸及到控制屏內的電源相線,導致觸電死亡。
控制屏的金屬外殼雖然采用了保護接零的方法,但只能保護調試人員因電器元件和線路漏電觸及外殼引起的間接觸電事故,而調試人員操作時直接接觸帶電體造成的觸電事故,必須采取穿戴有效的絕緣鞋、絕緣手套、工作服的隔離方法方可防止。同時,作為調試現場負責人必須使其他操作者,尤其是實習人員,清楚了解控制屏的基本構造,哪些是帶電體,調試操作時的安全注意事項,且應監督其穿戴必要的防觸電保護用品。
事故現場照片見下頁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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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裝調試電梯作業人員被擠傷死亡
事故發生時間:1993年1月8日23時左右
上海振興電梯廠(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1265號)為上海市徐家匯三家口商樓制造一臺額定載重量0.2噸的雜貨電梯。該臺電梯安裝任務由該廠技術科負責。廠技術科長袁承國根據錢秋本人介紹,未對其進行電梯安裝資格審查,經與廠銷售科長商量,將該雜貨電梯安裝業務發包給錢秋興。由袁承國與錢秋興具體洽談安裝業務費用。當電梯安裝完畢后,因工地沒電,致使電梯一直未能調試。后來,當錢家父子得知工地有電消息后,當晚便趕到工地,對電梯進行調試。當錢家父子在二樓電梯轎廂頂上調試平層開關系統時,結果工地一民工卻擅自跑到電梯安裝施工區域,按了與他無關的底層電梯按鈕,導致轎廂突然啟動上升,將站在轎廂門口的錢秋興擠傷窒息死亡。該事故直接損失1.5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電梯調試者在轎頂調試時,應采取自我保護措施。應按急停按鈕或把控制開關轉換到檢修狀態,使電梯內選和呼梯信號控制無效。由于調試者在轎頂未采取上述自我保護措施,致使轎內呼梯信號控制有效,造成民工擅自按動電梯按鈕導致事故發生。
違反有關規定,將電梯安裝工程發包給不具備電梯安裝條件的個人施工,且施工時未設專監護或掛貼施工勿動標志牌。對其施工安全缺乏監督檢查。
3.電梯安裝時轎廂墜落時對重沖頂造成二人死一人傷
事故發生時間:1987年5月22日12時15分
上海市工業設備安裝公司(地址:上海市塘沽路390號)調試隊鉗工朱建雄班和電工王守武班,負責安裝上海電信大樓西側消防電梯。在施工中,經鉗、電兩個班組商定于五月十六日拆除井道內的腳手架。在五月十五日下午,電工班長王守武帶領全班安裝電梯的控制電纜,因樓層高,電纜重,于是王守武便決定準備將停在20層的轎廂放到底層再接余下的四根電纜。接著,第二天按原計劃拆除了腳手架。經王守武以及電氣施工員王睿華與鉗工班長朱建雄協商,由鉗工組出一名人員配合電工組綁懸掛對重的鋼絲繩。鉗工班長朱建雄并告訴電工應在對重架上放15塊對重塊。當時,王睿華對王守武講:“動電梯時要通知我”,且設備施工員厲有為也在場。于五月二十一日鉗工已將懸掛對重的鋼絲繩固定好,電工在對重架上放了15塊對重塊。
于五月二十二日上海,電氣、設備施工員因有其他任務,均不在電梯工地,電工班長在沒有通知電氣施工員的情況下,就自行帶領班組放轎廂。當時,曳引機制動器尚未調整,制動輪表面防銹油也未清除;限速器漲緊輪未裝,限速鋼絲繩未裝,即限速器處于無效狀態;井道底坑的緩沖器也未安裝;動力電源線未接;復繞輪鋼絲繩防跳架、止退擋塊未裝。就是在這種工況條件下,進行放轎廂作業。一開始王守武讓三名組員站在轎廂內以便增加轎廂側重量,且松了制動器抱閘彈簧,撬制動瓦塊,均未能使轎廂下降。于是王守武又叫轎廂內組員往轎廂里搬進去13塊鐵塊,每塊重8公斤,這樣轎廂仍然沒有下降。后來王守武又讓大家搬掉部分對重塊,先后一共搬掉8塊對重塊,并松了制動器抱閘彈簧,轎廂便開始下降。這時,王守武又讓緊制動器抱閘彈簧,并在對重架上又加了一塊對重塊,這時,對重架上共裝有8塊對重塊。然后又安排鄭培林和陸忠琪兩人在機房松抱閘、并用撬棍撬制動瓦塊。而王守武、顧劍平和涂俊裕三人到轎廂頂上,劉建明則站在樓面上傳遞松緊抱閘的指令,其指令均由王守武發出。經反復松緊抱閘,轎廂便開始緩慢下降,當轎廂下降到十九層以下時,又停止下降了。于是王守武又叫機房里的人再松抱閘,當再次松閘后,轎廂又繼續下降,于是王守武又讓機房里人再將抱閘緊一下,但轎廂仍在下降,且下降速度逐漸加快。這時,站在轎廂頂上的王、顧、涂以及十九層樓面上的劉建明都大喊:“快緊”,但未見效。結果,王、顧、涂三人隨轎廂從98.8米高處墜落至井道底坑,而懸掛對重的鋼絲繩卻被拉斷,導致對重沖頂并墜落下來,造成傷亡。其中,王守武、顧劍平先后死亡,涂俊裕受了輕傷。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7.8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電工班人員干非本行電梯安裝鉗工作業項目。由于不熟悉電梯機械安裝的安全基本常識,在電梯限速器,底坑緩沖裝置未安,動力電源線未接,將曳引機制動器上壓緊彈簧螺栓松掉,使制動器長期處于松閘狀態的情況下,又將對重架上的對重隨意搬掉七塊,致使轎廂側總重達2200公斤,對重側僅為978公斤,導致轎廂失去平衡,造成電梯溜車轎廂墜落,對重沖頂鋼絲繩拉斷的惡性事故發生。
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未制訂電梯安裝工藝,隨意改變電梯施工組織形式,將其按專業分成電工班與鉗工班,且在施工中又未能合理配合。已松掉的曳引機制動器壓緊彈簧與對重沖頂將頂棚毀壞的事故現場照片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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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乘坐未交工電梯失足身亡
事故發生時間:1993年3月7日7時10分
上海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地址:愚園路22號)第一項經部所屬安全局103所工地,負責工程結構施工的江蘇省海門外包工副班長陳平,安排班里十六名工人到大樓14層進行結構撐模作業。陸衛度和班里工人接受任務后,就來到了剛搭設完畢,還處在調試階段,尚未經過驗收掛牌的客貨兩用電梯口,見電梯轎門開著,陸衛度就和11個人走了進去。由陸衛度擅自接通電源將轎廂啟動。當時該轎廂可上行到十層,但陸卻將轎廂開到十一層半,直至轎廂沖頂限位動作,切斷電源。這時,里面的人打開轎門陸續從轎廂爬到外腳手架扶手下面,再進入施工大樓。電梯轎廂與外腳手架底笆之間約有400毫米左右的空檔。且外腳手架扶手離底笆900毫米,為此,進樓層的必須從扶手下面鉆進去。前面十人出了轎廂,當第十一個人陸衛度走出轎廂時,對最后一個在轎廂里的工人倪雪標說:“你把電梯開下去,下面還有人要上來。”說著一只腳跨出轎門踏在外腳手的底笆上,另一只腳還在轎廂里,將腰彎下,想從外腳手架的扶手下鉆過去。由于重心不穩腳下一滑,人從電梯轎廂與外腳手架之間的400毫米夾縫中墜落,當場摔傷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違章啟動,乘坐正在調試未經驗收合格的電梯。造成轎廂沖頂,致使轎廂內人員需要扶跨腳手架爬出轎廂,因受害者不慎失足從高處墜落身亡。
工地安全管理混亂,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其監督檢查不力,致使電梯安全管理出現漏洞,工人沒有受到相應的安全教育,造成工人勞動紀律松馳,違章乘電梯未能及時得到制止,導致事故發生。
5.電梯檢修人員墜入井道摔傷死亡
事故發生時間:1993年11月2日10時
上海市閘北區中迅電梯經營服務部(地址:中華新路457號)調度潘浩明接到中國迅達電梯有限公司上海電梯維修保養中心張剛的電話,說中華新路950號合興里高層住宅A電梯有故障,于是立即派嚴勇良前去檢修。經嚴勇良檢查A梯,發現測速發電機已壞,為此將其拆下帶回服務部。第二天維保中心便送來一臺新的測速發電機交給嚴勇良。隨后,嚴一人直接去維保作業場所。結果,嚴勇良在合興里碰上中心物業管理公司大樓管理所的方勇泉、倪國平。于九時三十分左右,三人同乘由有操作證的電梯司機戴有郎操作的B梯上升。這時,嚴問戴B梯有什么問題,戴講B梯在十九層二十層時有聲響,且晃動。嚴又拿出測速發電機送貨單讓方簽字,嚴乘B梯到二十層,然后進機房將新測速發電機裝好。二十時十分左右,嚴又返至二十層并打外指令,B梯上升至二十層將嚴帶至底層(乘梯時嚴向戴要一把三角鑰匙,而鑰匙戴放在底層)嚴拿了三角鑰匙后上了二層,打開A梯廳門,將隨身帶的工具袋放在轎廂頂,對A梯進行檢查。然后又乘B梯上升至二十層再次進入機房鉤去B梯1102-1106安全回路,并于十時三十分左右,嚴在機房內打指令,其指令分別為二層、四層、二十層。B梯司機戴接到指令后,將B梯分別開到二、四、二十層,均無人乘梯。而恰在此時,16-9居民朱國蘭在底層打指令,B梯便下降至底層。于十時四十分左右。嚴又返至二十層用三角鑰匙打開二十層廳門,想招呼電梯上來(嚴過去有些習慣,朱根寶曾勸阻過他這樣做太危險)由于站于南側,開門用力,繩鉤還未掛好,人體重心前傾失穩,即從二十層高處墜落(57米)。而B梯在嚴墜落的瞬間,因廳門合攏,電梯處于正常運行狀態、B梯上升至二到三層時,嚴墜落撞擊轎頂發出大的聲響,致使轎頂防護罩變形,開門機損壞,B梯繼續慢速上行,將嚴擠壓在轎門與三層廳門處,引起南側廳門拱起,最后B梯于四層樓面停下。嚴又在廳門回彈作用下,再次從轎廂與井道門的空隙墜落至井道底坑。因B梯門打不開,轎廂內人呼喊,于是大樓管理所方勇泉多次找嚴勇良,因打不到,便給維保單位打電話,要求派人來。維保單位朱根寶到現場后,在機房打慢車將轎廂停在十九、二十層處放人。接著倪國平、朱根寶繼續找嚴,結果在三層廳門開縫處見井底有衣服之類物品方知出了事故。將嚴從底坑救出時已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8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受害者電梯電氣維修工違章操作,在檢修時,錯誤的將B梯安全回路鉤去,又打開廳門冒險進入,導致墜落擠壓致死,違反“維修作業時不得鉤去安全回路”的安全規定。
維修人員自我保護意識差,一人單獨作業無監護、違反應“兩人上崗,相互監護、不冒風險”的安全規定。
單位對貫徹電梯安裝維修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方面要求不嚴,執行不力;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指導不力,未能將違章作業行為及時發現加以糾正。
6.電梯檢修人員被轎門壓傷死亡
事故發生時間:1990年3月12日11時30分左右
上海新城建筑裝潢安裝工程公司(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寧波路649號)新城電梯安裝維修隊承擔上海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二臺KT10-KJX型電梯的保養維修業務。邵晉保是負責該單位二臺電梯保養的維修工。邵晉保于九時半左右到達勞保所,該單位吳定國在大門口碰到邵晉保,對邵說:“二臺電梯都壞了,東面一臺慢車正常,自行檔沒有了,西面一臺內門出槽,是否西面一臺先修”,邵同意后,吳定國外出辦事去了。在10時40分左右,吳定國回來發現西面一臺已修復。于11時左右,吳定國到八樓去看邵晉保修車,邵正在檢修東面一臺電梯。邵對吳講:“可能有一根線斷了”,當時電梯廳門、轎門均開著,轎廂停在七層與八層之間,當時邵晉保感到轎廂停的位置太高,在外伸手到轎廂內按按鈕,把轎廂放去了一點,吳定國見狀提醒邵要當心,過了一會兒吳定國讓邵去食堂吃飯,邵說:“你先去,我等一些就來”。結果在11時30分左右,李倩買好飯回來看見邵晉保臥在地上,后來才發現邵晉保出了事故,經醫生檢查已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受害者在現場檢修施工時違章蠻干,人為地將控制屏上門電氣聯鎖繼電器強行吸合,致使轎門開啟時,轎廂仍可運行而埋下事故隱患。
經事故現場勘察,其轎廂內操縱盤上的鑰匙轉換開關置自動檔,而操縱盤上的急停按鈕未動作,電梯轎廂所在樓層以下各樓層有呼梯信號時,在呼梯信號的控制下,轎廂立即下行而釀成事故。
由一人檢修電梯,無安全監護人員,不符合有關安全規定,也是事故發生不可忽視的原因。轎廂內操縱盤上的鑰匙轉換開關置自動檔,與人員被壓的事故現場照片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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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電梯檢修人員觸電死亡
事故發生時間:1986年7月25日9時47分
上海木材一廠(地址:光復西路2073號)的電工李海江和顧永泉根據電工組長裘乙鵬的安排在廠休日參加電梯“蜂鳴器”(招喚鈴)的檢修工作。李海江到膠合板車間辦公室從設備管理員朱德金手拿到電梯鑰匙后,將電梯從一層底層開到二樓。于是顧、李兩人便開始檢查修理,從轎廂內控制盤和二樓呼梯按鈕盒到轎廂頂上接線盒檢查,其情況良好、均未找到毛病。然后,顧、李兩人便一起到三樓電梯機房進行檢查,顧永泉蹲在電器柜正面,圖紙攤在地板上,顧低頭看圖紙在上面尋找查看,李海江直站在顧頭部的對面,顧永泉參照圖紙結合控制柜檢查了一段時間后發現李海江移動腳步獨自向電器柜后面走去,顧對李講:“當心,有電的”。這時,李沒有答話,顧話音剛落不久,就聽見李一聲慘叫,顧即抬頭,只見李站在電器柜后面,臉色緊張,顧意識張李已觸電,即轉身將對面墻壁上的鐵殼開關關掉。從李海江觸電部位來看,李的左前臂觸及了變阻器帶電接線端,前胸觸及變阻器外殼接地部位,即刻在李的人體形成電壓220伏的通電回路。事故發生后,對李進行及時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0.5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該電器設備可停電檢修,無需帶電作業,但未按安全規定做到停電檢修,而埋下隱患。
受害者李海江穿短袖汗衫,光腳穿塑料拖鞋進行帶電作業違反該廠安全生產責任制中“只有在生產的特殊需要而線路不能停電的情況下經電工組長批準,才能在低壓線路帶電工作;帶電工作必須有安全措施并有實踐經驗的電工進行監護始得進行;工作人員應穿橡膠絕緣鞋并戴帽子,禁止不穿上衣和穿短褲進行帶電工作”的規定。
受害者不穿戴絕緣鞋、絕緣手套、工作服而直接誤觸碰帶電體,是該起觸電事故的主要原因。
8.電梯檢修人員被擠傷死亡 之一
事故發生時間:1990年6月23日15時40分
長春煤炭管理干部學院(地址:長春市)安裝的兩部電梯尚未調好,由南關區建筑安裝公司對其進行繼續調整。于6月23日下午,施工單位電工霍來峰按學院基建處提出的設備缺陷進行調試處理,同時基建處又安排學院電梯維修電工單延明配合霍工作。正置霍與單在電梯機房處理問題之時、質監站副站長蔡鐘義因對調試工作不放心,隨后也來到機房。于是單向蔡提出的西梯五層廳門與轎廂刀間有點問題,蔡、單二人經與霍溝通情況,同意赴西梯轎頂進行處理。隨后,單操作轎廂載蔡駛至五層廳門處,對該廳門與轎廂門刀間的距離進行調整。單為圖省事未將轎廂置于“急停”狀態也未將安全鉗聯動開關斷開,便和蔡一起開始調整螺栓。這時,在機房的電工霍仍繼續對東梯進行調整,當霍手按呼梯繼電器時,單在井道內喊“小霍你怎么開梯呢?”,此時,西梯突然向上行駛,霍隨手在控制柜處將西梯置于“急停”。此時,單已將七層廳門扒開喊“救人”,霍在機房與聞聲而來的學院老師盤車將西梯向下退行,但無效。大家趕到出事現場,發現蔡被擠在轎廂與六層廳門側井道間。事故發生后,將蔡送至醫大三院搶救,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事故發生前,施工單位電工在機房對電梯進行調整,蔡與單在轎頂對電梯進行調整,從而人為造成交叉作業,埋下事故隱患。
單、蔡進入轎頂駛至五層調整時,根據《電梯使用維護說明書》第三章維護和檢修時應注意事項中,第二項第二條“在轎頂時將安全鉗聯動開關和轎頂檢修的急停開關斷開”,應按第二條執行,加上,明知機房有人更應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由于單、蔡違反該規定,為事故發生提供了條件。
在機房中施工的電工霍,明知井道中有人在轎頂檢修,應終止機房中的調整工作,因西梯控制柜旁的檢修開關已人為轉至并聯運行狀態,再按呼梯繼電器,必然事故一觸即發。
9.電梯檢修人員被擠傷死亡 之二
事故發生時間:1990年8月23日15時
上海華東電梯廠(地址:上海大渡河路19號)派往普陀區科技館電梯安裝維修工王榮生,接到普陀區科技館十一層樓電梯在十層樓處向下運行有故障的通知,于是王榮生立即前往現場進行檢修,但故障未能排除。為此,又叫了一名維修工楊新華前來協助。檢修時,由王榮生爬上轎頂進行檢查,楊新華在轎廂內協助。當王榮生在轎頂修理一番后,叫楊將電梯平層,發車上十一層樓,于是楊按了十一樓上行的按鈕,至使廳門、轎門自行關閉,但轎廂未能啟動上行。這時,王榮生叫楊新華不要動,讓他再看一看,王再將到轎頂修理。修理時電梯突然啟動,轎廂上升將王榮生頭擠撞到十一層井道內水泥突出棱角上,并繼續帶動了王身體使其夾入廳門和轎門之間第十一層樓面才停住。楊在轎內聽到聲響,在電梯停止后,從電梯轎廂內的安全窗爬出去,硬撥開十樓廳門,當即叫了二名廠電梯維修工和科技館工作人員,破壞性地打開廳門,將王抬上一輛卡車送普陀區中心醫院急診搶救,終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3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違章作業。受害者違反廠安裝隊安全管理制度中“維修人員在轎廂上工作,要防止電梯突然啟動的措施,要與電梯駕駛人員密切聯系,不通知開車嚴禁啟動,開車前要站好安全位置,戴好安全帽”的安全規定。該臺電梯依據《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7588)裝有急停開關裝置。但受害者在轎頂進行檢修作業時,未操作急停開關裝置,且又未站好安全位置,而埋下事故隱患。
楊新華是安裝維修工,理應知道在檢修電梯時,應使用檢修檔按鈕,而楊在試電梯時,在轎內已選了層。當電梯試車不動時,楊又未給予及時消號,防上電梯突然啟動,是造成該起死亡事故的重要原因。
該臺電梯事故發生后,經上海勞動保護檢測站檢測“十樓的10.4a鉤子鎖的限位開關緊固螺栓未擰緊,使該電氣開關松動,造成鉤子鎖閉合鎖緊時,電氣觸點接觸不良。”其事故的技術原因是:由于十樓的10.4a型鉤子鎖的電氣聯鎖觸點固定松動,造成層門鉤子鎖閉合鎖緊時其電氣觸點接觸不良,造成電梯不能起動,當王榮生在轎頂將鉤子鎖的電氣觸點接合接通時,電梯處于司機操作狀態,并已登記了十一樓的上行指令,方向繼電器、接觸器動作電梯突然向上起動,王榮生防備不及,終于釀成事故。
電梯安裝與檢修具有作業分散、工況復雜、危險大等特點、未能引起各級領導足夠重視。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其監督檢查不力,致使作業人員對安全有所忽視。
10.電梯檢修人員被擠傷死亡 之三
事故發生時間:1993年1月14日17時10分
遼寧工會大廈(地址:沈陽市崇山東路40號)電工趙振海接到總服務臺電話通知,2號電梯在一樓門打不開。趙將電話放下后叫徒工姜明浩一起去排除故障,當兩人走到一樓配電室時,趙振海讓姜明浩把2號電梯電源斷開。當電源斷開后,趙振海用檢修鑰匙把門打開,隨后客人走出轎廂。接著,趙又讓姜明浩把2號電梯電源送上。隨后,趙振海上樓去檢修2號電梯,姜說:“我跟你上去嗎”,趙答:“不用,你把衣服放到配電室,在一樓等我”。這時,總服務臺服務員宋怡看見2號電梯轎廂門開著,有一位客人進入轎廂,隨后宋怡也進入轎廂,把廳門、轎門關上,問客人上幾樓,客人說去五樓。于是宋怡按了控制盤上的五樓按鈕,當時沒馬上顯示,過幾秒鐘轎廂上升,結果沒幾秒只聽轎廂上面響了一聲,轎廂也停住了,并聽到喊叫聲。經搶救方知轎廂停在二層與三層之間,是電工趙振海被擠在轎廂與井道之間的空隙處。將趙及時送至遼寧中醫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8萬元。
事故原因提要
電工趙振海上轎頂之后,首先應按下轎頂的急停按鈕,或把轎廂轉入轎頂檢修控制狀態,使轎內控制無效。由于趙未采取上述措施,轎內控制有效,使乘客進入檢修轎廂起動上升,致使廂突然晃動,使趙摔入轎廂與井道之間空隙處,被擠傷死亡。
該單位電梯安全管理與維修制度沒有得到落實,致使電工違章作業,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又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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