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程序,對于生產設備、夾具、模具進行控制,以確保生產中所用的設備、夾具、模具處于受控狀態,使產品質量符合要求.
2.0 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廠各工序生產設備、夾具、模具的控制.
3.0 定義
無.
4.0 職責
4.1工程部: a.全廠生產設備參數的確認/確定.
b.新增生產設備的評審.
c.小型設備、夾具、模具的設計.
4.2維修部: a.全廠設備的管理編排.
b.全廠非生產設備的維護及保養.
c.制訂非生產設備安全操作指引.
d.制定非生產設備的“設備檢查/保養指導書”和“設備檢查/保養計劃”.
4.3生產部: a.設備的管理/編排及監控.
b.設備的維護及保養.
c.制訂生產設備的“設備檢查/保養指導書”和“設備檢查/保養計劃”。
4.4其余的各部門:對本部所用設備的管理/編排及維護保養
5.0 工作程序
5.1設備的申請
各部門需增加生產設備、夾具、模具時,若為外購的要用“請購單"詳細填清楚各項要求內容.為本廠內部制造的模具,則用"請購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工程部認可后向制造模具的部門提出申請.
5.1.3 為本廠內部制造的生產設備/夾具,則用"請購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工程部認
可后向制造設備的部門提出申請.
5.1.4 認可部門對申請部門提出各項指針和要求的適用性,正確性進行審核,確保設備能夠滿足本廠的要求.
5.1.5 外購的設備由總經理進行最終審批;內部制造的設備由生產經理進行最終審批.
5.1.6 模具外發經批準后,工程部把客戶提供樣品等資料給模具廠供開模使用.模具廠根據樣品等資料加工模具.
5.2驗收與登記
5.2.1設備購入后或制造好后,由認可部門會同申請部門根據設備說明或申請規定條件進行驗收.若驗收不合格則根據合同或其它協議向供貨商或生產部辦理退換或維修手續﹐直到合格為此.
5.2.2 模具購入后,由工程部會同申請部門按客戶提供樣品等資料對模具進行驗收,不合格的模具退回模具廠返工,直到確認合格為此.
5.2.3 設備、模具認可接收后,由申請部門投入生產使用,在投入生產使用前由認可
部門和申請部門對進行試運作,以檢驗設備模具的運作狀況及良好性.
5.2.4通過檢驗和測量試產出的樣品,由品管部對設備、模具的完好性作進一步的驗證.
5.2.5設備和模具只能在良好的正常狀態下進行作業,一旦出現不合格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掛上"暫停使用"標識牌,交維修人員進行維修,在維修過程中需鎖上電源開關或掛上"維修中"標識牌。
5.2.6模具或設備管理部門根據"編碼系統指示"對所用的設備進行編寫,并記錄在"模具或設備清單"中.
5.3設備的使用
5.3.1 工程部根據部門制造商所提供說明書,編寫出各種設備的操作指示.
5.3.2 作業人員在作業前應該認真閱讀相關的操作指示或工程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操作,生產中嚴禁違反操作指示進行操作.
5.3.3設備閑置不用時,必須掛"暫停使用"標識,以示認別.
5.3.4模具的使用,詳見"模具管理規定"。
5.4 設備、模具的維修調校
5.4.1當設備出現故障或部件損壞時,維修人員應及時徹底修復,并將維修記錄于"設備維修記錄表"中;模具損壞時維修人員應及時維修,修復不了的應送模具廠修理,并將維修記錄于"模具維修/保養卡"中,在維修中設備、模具用"維修"標識牌識別.
5.4.2設備、模具的調校維修只能由指定人員進行.
5.5 設備、模具的保養
5.5.1設備的日常保養、檢查.
設備管理人員、生產線組長或操作人員,每日根據"設備檢查/保養指導書",對
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并記錄于"設備履歷表或設備日常維修保養記錄表".
5.5.2設備管理人員根據“設備檢查/保養指導書”的規定周期對設備進行定期
保養(即﹕每周和每日保養)﹐并把保養情況記錄于“設備定期維護保養記
錄表“上﹒
5.5.3"設備檢查/保養指導書"由生產部擬制.
5.5.4模具的保養, 詳見"模具管理規定".
5.5.5本廠的通用工具不需作定期檢查保養,只作日常清理檢查工作。
5.6 設備、模具的報廢
5.6.1當設備、模具損壞不能修復或不能使用時,由使用部門用“報廢申請單”,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及維修部門負責審核,再經總經理批準才能報廢.
5.6.2經批準報廢的生產設備用"報廢"標識牌標識,并在設備或模具清單上注明.
6.0記錄和表格
6.1請購單
6.2設備清單
6.3模具清單
6.4設備維修記錄
6.5模具維修/保養卡
6.6設備履歷表
6.7報廢申請單
6.8設備維修/保養計劃
6.9設備日常維修保養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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