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流動式起重機安全問題應該從設備和使用兩個環節入手。通過對起重機的安全檢查和監管來保證設備的安全狀態;在使用環節,加強對人員的安全培訓與考核,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通過技術手段來化解遺留風險。
1.技術資料審查
技術資料審查包括產品合格證,驗收資料(安全技術檔案,使用許可證等),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歷次檢查試驗記錄,人員、設備事故記錄等。
2.載荷試驗檢查
通過無負荷試驗、靜載試驗、動載試驗,檢查起重機金屬結構和連接的承載能力、主要零部件的性能,以及是否報廢、工作機構的性能及運轉、電氣系統和液壓系統工作情況等。
3.安全防護裝置及措施
按規定裝設的安全裝置應該齊備(見表10-2),性能可靠,信號燈和警示安全標志醒目、清晰;起重特性曲線或起重性能表牌應配備在司機室內,便于操作人員使用。
序號 |
安全防護裝置 |
汽車起重機 |
輪胎起重機 |
履帶起重機 |
1 |
力矩限制器 |
起重量<16t,宜裝 |
應裝 | |
起重量≥16t,應裝 | ||||
2 |
上升極限位置限制器 |
應裝 |
應裝 | |
3 |
幅度指示器 |
應裝 |
應裝 | |
4 |
水品儀 |
起重量≥16t,應裝 |
應裝 | |
5 |
防止吊臂后傾裝置 |
應裝 |
應裝 | |
6 |
支腿回鎖鎖定裝置 |
應裝 |
應裝 | |
7 |
回轉定位裝置 |
應裝 |
應裝 | |
8 |
倒退報警裝置 |
應裝 |
應裝 | |
9 |
暴露的活動零部件的防護罩 |
應裝 |
應裝 | |
10 |
電氣設備的防雨罩 |
應裝 |
應裝 |
表10-2 流動式起直機的安全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