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天天都在講安全第一,強調按規程操作,但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并未杜絕,以致礦井重大災害事故還不斷發生。
人命關天,災害事故發生時,搶救現場遇難人員是首要的!睹旱V安全規程》第500條規:“礦井發生重、特大事故時,應設立醫療站,對遇險人員進行急救。”
進行井下現場急救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減輕傷員痛苦,防止傷情惡化,減少并發癥的發生,挽救瀕臨死亡人員的生命。有資料介紹,現場急救搞得好,可減少20%傷員的死亡。人員受傷害后,2分鐘內進行急救的成功率可達70%;4~5分鐘內進行急救的成功率可達43%;如果拖延了時間,15分鐘以后進行急救的成功率便很少了。因此,在井下現場做好急救工作,關系到傷員生命的安危和健康的恢復,是煤礦安全生產中的一件大事。
在急救時,對有開放性傷口或有創面的傷員應及時進行妥善包扎,常用的有繃帶包扎法、三角巾包扎法、毛巾包扎法等。井下常遇到的外傷是頭部和四肢外傷,因為任何外傷都會出血,急性出血超過800~1000毫升,就有生命危險,所以爭取時間為傷員及時有效地止血十分重要,常用的止血方法有壓迫法、加壓包扎法和止血帶法等。
為了使現場搶救更為及時、有效,井下各班組都應當培養脫產的保健員,掌握急救技術,以備不時之需。我們每一個下井的工人,懂得一些急救常識和方法,也是大有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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