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涌水,使井下環境惡化,為了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就需要把礦井水排到地面。排水的主要設備有水泵、水管和配電設備,井下還要修筑水倉、泵房。在發生水災時,這些設施還起應急的作用。
水泵 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要求水泵從兩個方面保證安全:第一,工作水泵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正常涌水量,即工作水泵的能力相當于正常涌水量的1.2倍;第二,工作和備用水泵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最大涌水量。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可根據情況另外增設水泵。
水管 水管必須與水泵的排水能力相適應,有工作和備用的管。即使在涌水量很小的礦井,也必須敷設兩趟水管。配電設備 應同工作、備用和檢修水泵相適應,并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的水泵。有的礦井涌水量小,不重視配電設備和水泵的配套,這樣,一旦礦井涌水量增大,備用泵無法開動,造成水害。
水岔 主要水倉必須有兩個,當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水倉能正常使用。水倉的進口處要設置箅子阻擋雜物;水倉中的淤泥每年至少清理兩次,其中在雨季前必須清理一次,以保證水倉的有效容量。
上面說的水泵、水管、配電設備等主要排水設備,都要經常檢查和維護,特別在每年雨季前,必須全面檢修一次,以保證其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