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企業安全文化本質看,它具有不能強制員工接受的特殊性,其內容側重于精神方面,涉及到的主要是員工的知覺、反應和思維的問題;因此,我們必須要從心理學角度來研究建設企業安全文化的最佳途徑,利用心理學原理指導安全文化建設。
其次,安全設施、安全用具、安全環境是為生產活動提供物的安全狀態,而安全技術措施、生產方式方法及所有安全管理制度和規程規范,解決的是人的安全行為,無論物的安全狀態還是人的安全行為都與人有關,即使是物質的狀態也因人而存在或改變。人的各種行為離不開人的心理活動,研究人在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的態度、意識、認識、思維等,比單純解決物的狀態要困難得。因為人的多變性和差異性決定了它存在復雜性,這種復雜性恰恰成為我們應當高度重視和必須化大氣力解決的問題;所以,我們不得不掌握一些心理學知識,從受眾的心理方面考慮我們的建設方法、形式和途徑。
安全既然是一種文化,它就不具有規章制度、法律或其他行政手段的強制性,因此它是柔性的。安全文化的存在形態如同糖之于水能覺其味而不見其形一樣,主要依靠浸潤和潛移默化發揮作用,有如服飾文化、飲食文化、節日文化等。文化的感染力穿透力極強,人們通過各種載體意會、感覺、品味各種文化,在認知認同的基礎上,人們便會參與和追求。
由此可見,掌握心理學原理和心理學知識是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基礎。俗話說“蛇打七寸”,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成敗的“七寸”在哪里?就在于員工對安全文化的接受度。不認真探究員工的心理狀態和心理需求,又怎能選擇員工認同的途徑和方法,找準切入點,有的放矢地開展這方面工作呢?安全文化只有得到廣泛認知、認同并變成員工的自覺行為,才能真正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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