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到這樣一句話,把“要我安全”變成“我要安全”。作為職工安全自覺意識的這種轉變,在實際工作中的確必要。但僅僅把“要我安全”轉變成“我要安全”是遠遠不夠的,要確保工作安全,必須樹立“我會安全”的理念。
“我會安全”是指從事電力生產的干部職工對《安全規程》的要求、安全防護措施、防火安全等安全知識做到應知、應會。只有每個人都會安全、懂安全,才能從源頭上遏制住不安全的苗頭,減少或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
電力生產是一項技術密集、復雜龐大的系統工程,而安全事故又是這一系統工程中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電力職工,作為該系統的制造者和操作者,不可避免地會成為事故的制造者和受害者。可以肯定地說,所有事故的發生都不是工作人員的主觀愿望。因此,“我要安全”也僅僅表達了電力生產者最基本的主觀愿望,還遠不能表達電力職工安全意識的更高要求。讓職工真正做到“我會安全” 才是確保電力安全生產這一效果的重要保證。
要做到“我會安全”,一是要加強《安全規程》的學習。《安全規程》是電力生產者在長期的實踐中用血的教訓寫成的,其內容隨著電力生產的發展變化而變化,必須熟知并嚴格執行。二是要加強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火等基礎知識的學習培訓,全面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三是要善于管理。“我會安全”本身包括我對安全會管理,這就要求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要學會對已暴露的不安全因素、潛在不安全隱患、生產過程中帶傾向性的不安全現象進行收集、分析、歸納,制定應對措施,做到既要管到點子上,又要講究實際效果。真正使員工明白“怎樣做”,知道“為什么這樣做”。
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再到“我會安全”,可謂是安全理念提升的三部曲。只有在認識上逐步提升,形成人人參與為安全,人人參與知安全的氛圍,通過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各種類別的安全教育培訓等多種形式,提升員工安全操作技能,大力營造企業安全文化氛圍,引導員工實現從“我要安全”到“我能安全、我會安全”的提升,安全工作才能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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