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性違章是一些作業者“不經意”地打制度的“擦邊球”,有章不循,對事故失去警惕性,最終必然導致事故的發生。慣性違章是安全生產中的一顆“毒瘤”,不可否認卻始終存在我們周圍。所以要痛下決心,標本兼治,大聲向慣性違章說不。
慣性違章首先是作業者在思想意識上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偶爾的一次違章沒有付出代價,從而沾沾自喜,由此慢慢形成了慣性違章。所謂“習以為常”、“積習難改”都是因為平時工作中養成一些不良習慣而導致出現違章的表現。逐漸造成了意識差一尺,行動差一丈的嚴重后果。美國學者海因星曾經對55萬起各種工傷事故進行過分析,其中80%是由于慣性違章所致。
另外,管理者存在好人主義,導致執法不嚴。經常可以聽到、看到管理者對慣性違章的處罰是“下不為例”,或是輕描淡寫的批評教育,使規章制度沒有嚴格落實下來,客觀上縱容了慣性違章的滋生蔓延。有的是管理者管理缺失,沒有深入扎根一線,沒有及時有效地制止慣性違章的發生。
慣性違章的危害有目共睹。要想杜絕慣性違章的再次發生,大家都應在思想上套上“緊箍咒”,牢牢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努力將安全工作做實、做細、做好。管理層還加大對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力度,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堅決制止慣性違章的發生蔓延,確保安全工作的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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