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迅速處置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鎮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鎮長任組長,分管副鎮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辦公室設在鎮秘書室。由分管副鎮長任辦公室主任,鎮委秘書任副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小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傳下達的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分管副鎮長、事故發生地的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1、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村、委負責,事故發生地村、委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了解情況,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鎮領導小組辦公室保持聯系,確保信息暢通,反饋及時。
2、救護組。由分管衛生的副鎮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3、事故調查組。由分管公安的副鎮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并會同有關部門調查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等工作。
4、善后處理組。由分管民政的副鎮長任組長。協同事故發生地負責人、民政、保險公司,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財產評估和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1、事故發生地村、委負責人在接到報警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同時核實清楚情況后馬上向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并通知相關的公安、消防等部門。
2、各有關部門接到報警后,要迅速組織力量,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處置工作。
3、首先到達現場的部門,要在盡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4、事故調查組要積極組織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工作處理結束后,鎮領導小組要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市安監局。
四、領導包保情況
202線、柳西線徐振和、常令
六山——頭方線肖景泉、黃景隆
東大線肖景泉
大水線 關云海、蘭慶紅
東山線 李寶東、徐振和
山姜線 賈淑琴、李濤
道路交通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吳順國
副組長:常令、李寶東
成 員:鄧喜友、鄢永柏、李濤、孫國良、關勇、陳長河、牛財、魯秀杰
辦公室聯系電話:481123 481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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