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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港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007-11-23   來源:張家港市政府    熱度:   收藏   發表評論 0

  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以及輕紡、危化品等易燃易爆企業越來越多,各類火災事故隱患也越來越多。為了積極應對和處置重特大火災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引起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張家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張家港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指導思想在市應急指揮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在市應急指揮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應急辦)、市應急指揮中心的具體指導下,開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本著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處置的指導思想,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市公安消防部門在事故應急處置中的突擊隊作用和當地政府、市各相關部門的協助作用,及時、妥善地處置重特大火災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全市消防安全重點保衛單位基本情況
  
目前全市共有消防安全重點保衛單位1074家,其中二級重點單位90家(附件1),三級重點單位984家(附件2)。以上重點單位的界定與分級參照《江蘇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附件3)。

  三、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和啟動條件

  (一)基本概念

  1、重大火災事故為發生火災爆炸,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傷10人以上;死亡、重傷10人以上;受災30戶以上;燒毀財物損失30萬元以上。

  2、特大火災事故情形為發生火災爆炸,死亡10人以上;重傷20人以上;死亡、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燒毀財物損失100萬元以上。

  3、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時,爆炸產生的沖擊波能將燃燒物拋到空中,如落到其他可燃物上,會形成新的著火點,使火災擴大。

  4、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時,通常會有爆炸沖擊波破壞建筑結構,增加孔洞和敞露部分,使大量新鮮空氣流入燃燒區,并將燃燒產物排出,加速氣體對流,促使火勢發展。重特大火災事故突發性強,社會影響大,伴隨建筑物倒塌、有毒物質的泄漏等,人員傷亡大,經濟損失大,消防施救工作困難。

  (二)本預案的適用范圍全市范圍內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及性質嚴重、社會影響大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三)本預案的啟動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應啟動本預案:

  1、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

  2、雖不屬于重特大火災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有可能發生突然變化而造成嚴重后果的;

  3、其他應啟動本預案的。本預案的啟動命令由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或其下設的辦公室發布。

  四、應急指揮組織機構和成員職責

  全市成立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全市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應急指揮部的組成總指揮:市政府市長(如事故發生時總指揮不在本市境內,可由副總指揮代理)

  副總指揮: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市長

  成員: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安、公安消防、公安交巡警、安監、環保、衛生、交通、建設、質監、發改委、經貿委、氣象、民政以及市委宣傳部、監察局、檢察院、總工會等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各鎮政府(管理區)、企業主管部門的相關負責人。

  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公安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兼任。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后,在總指揮、副總指揮未到達現場前,首先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協調滅火搶險工作。

  (二)應急指揮部成員職責

  (1)市政府辦公室:承接市應急指揮中心的重特大火災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和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事故發生后,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抽調警力、封鎖現場、維持秩序,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人員的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負責核對死亡人數、傷亡人員身份。

  消防大隊:履行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接報和應急處置牽頭工作;編制全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監督檢查各鎮(管理區)、各部門、各消防安全重點保衛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實施演練情況;負責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和救援專業隊伍的組織、訓練與演練;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重特大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向市政府匯報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情況;開展群眾自救和互救知識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物品、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交巡警大隊:負責制定道路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3)市安監局: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綜合協調工作, 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及時分析、匯總、反饋事故現場情況,并向總指揮匯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4)市衛生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與治療應急預案。負責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救護與治療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的調配;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對燒傷、燙傷嚴重的人員及時作出決策,送往蘇州消防醫院;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市環保局:負責制定重特大火災事故導致的環境污染監測與環境危害控制應急預案。負責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實施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產生的環境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特大火災事故導致的生態破壞事件。

  (6)市交通局:負責制定搶險運輸預案。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及時運送。

  (7)質監局:負責制定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為現場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

  (8)市氣象局:負責制定應急氣象服務預案。為現場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降雨量等氣象資料。

  (9)市發改委:負責制定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預案。受現場指揮部要求,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10)市經貿委:參與組織籌備搶險器材和物資。

  (11)市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的準備、調度和落實工作。

  (12)市民政局:負責組織救災物資,配合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13)市監察局:監察各職能部門應急救援職責履行情況,參加事故調查,監察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

  (14)市委宣傳部:負責應急救援的宣傳報導工作,組織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進行宣傳報導和對外發布信息,對不實報導并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按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5)應急專家組:由本市、蘇州市、南京市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做好調查研究工作,為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完善出謀劃策;在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領導提供應急決策的依據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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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現場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1、現場指揮部組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后,由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擔任。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故發生情況,下設綜合協調組、火情偵察組、災情處置組、警戒保衛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物資供應組、交通運輸組、應急專家組、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組等應急救援處理小組。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成員通訊錄見附件4。

  2、現場總指揮職責:全面負責組織開展事故現場的各項應急救援工作。

  3、現場指揮部職責:(1)執行總指揮、副總指揮的命令、指示;(2)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3)制定、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人員搶救;(4)負責確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和強制措施;(5)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和信號;(6)及時反饋現場信息,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向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7)負責審定對外發布的事故信息;(8)根據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緊急指揮調度供水、供電、車輛、物資及通信等部門人員和裝備。必要時,可向市委、市政府或上級部門請示在人員、技術、物資等方面予以支持和配合;(9)組織事故調查、善后處理事宜。

  4、現場各救援小組職責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相關救援組,各救援組應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故現場的綜合協調工作,及時分析、匯總、反饋事故現場情況,并向總指揮匯報,由市安監局負責。

  (2)火情偵察組: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現場的火情偵察工作。 ①火源位置、燃燒物質的性質、燃燒范圍和火勢蔓延的主要方向; ②是否有人受到火勢威脅、人員所在地點、數量和搶救、疏散的通道; ③有無爆炸、毒害、腐蝕、遇水燃燒等物質,其數量、存放形式、具體位置; ④火場內是否有帶電設備,切斷電源和預防觸電的措施; ⑤需要保護和疏散的貴重物資及其受火勢威脅的程度等; ⑥起火建(構)筑物的結構特點,及其毗鄰建(構)筑物的狀況,是否需要破拆; ⑦起火建(構)筑物內的消防設備可利用情況。

  (3)災情處置組: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現場的滅火搶險作業,盡快控制危險源;負責現場滅火、傷員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及事故后被污染區域的洗消工作。

  (4)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及周圍人員的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確定警戒范圍及實施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該組由市公安局、公安交巡警大隊、治安大隊、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由市公安局負責。

  (5)醫療救護組:負責事故現場臨時醫療救護點的設立,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緊急救治及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治療;負責對救援人員進行醫學監護和為現場指揮部提供醫學咨詢。該組由市衛生局指定的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及當地衛生院組成,由市衛生局負責。

  (6)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該組由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組成,由市環保局負責。

  (7)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由市發改委、經貿委、交通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組成。

  (8)交通運輸組。由市交通局負責組成,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9)應急專家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為現場指揮部提供技術咨詢。該組由各有關專家組成,由市安監局負責。

  (10)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組:由市公安消防、安監、勞動社保、監察、民政、信訪(調解中心)、總工會等部門和當地政府組成,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善后處理等工作。

  五、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報告和響應

  
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立即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撤離事故區域內無關人員,同時迅速撥打“110”、“119”“120”電話等進行報警并向當地政府部門報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接報人應及時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初步原因、性質、危害程度、現場狀況和受傷人員、應急處理情況等內容(事故報告單見附件6),并在核實事故報告內容的基礎上,向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根據掌握的事故情況,認為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由總指揮下令立即啟動《預案》;雖不符合預案啟動條件但認為有必要啟動的,也可下令啟動預案。如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重特大火災事故態勢嚴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超出本市應急救援能力,符合重大事故上報范圍的,應立即向上級政府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要求上級政府給予應急救援指示和支援。原有救援人員應積極配合,服從上級政府、部門組織的應急救援行動。

  預案一旦啟動,由指揮部辦公室采用電話等方式通知市各應急救援相關部門和事故單位所在鎮政府(管理區),迅速組織、調集有關人員和裝備,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地原有的應急救援力量歸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調度指揮。各應急救援相關部門到達現場后,要迅速整理人員和裝備,并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告(已經參與應急救援的成員單位也要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匯報現場情況)。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將各應急救援部門分成綜合協調組、火情偵察組、災情處置組、警戒保衛組、醫療救護組、環境監測組、物資供應組、交通運輸組、專家組、善后處理事故調查組等應急救援處理組,各小組按照預案規定各司其職,執行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的各項命令,以最快的速度進入事故應急救援區域,實施事故應急救援任務。

  六、應急救援程序

  1、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行動,并立即報告所屬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公安、環保等部門。

  2、有關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按照本鎮、本部門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結合現場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組織指揮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3、當有關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確認火災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請求給予支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七、應急處置原則

  1、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堅持救人勝于救災的理念,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各種應急處置方法中,首先考慮搶救受困人員的人身安全。

  2、堅持以快制快,果斷處置的原則。處置力量在戰斗行動中要做到接警快、到達現場快、戰斗展開快,對現場情況判斷準確、決策果斷、處置有效,把人身財產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堅持認真細致,不留隱患的原則。事故處置結束,要組織專門人員認真細致檢查現場,消除存在隱患,防止出現二次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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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各類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

  (一)化學災害事故的處置 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迅速調集張家港特勤中隊5輛消防車為第一出動力量,同時通知大隊領導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根據需要調集保稅區中隊4輛消防車、城西中隊3輛消防車、塘橋中隊3輛消防車和鳳凰中隊2輛消防車為增援力量,并報告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通知供電、供水、衛生、110等有關單位領導到場。

  1、單位內部處置特勤中隊成立偵檢、警戒、救人、堵漏處毒、洗消等小組,并配備處置化學災害事故所需的防護、救援、偵毒、洗消、搶險等特種器材裝備。(1)疏散分隊由單位內部人員和公安消防人員組成。(2)化學偵檢分隊由事故單位技術人員和特勤中隊偵檢小組成員組成。(3)現場警戒分隊由公安消防大隊和公安、武警組成。其中重危區由市消防大隊擔任;危險區由公安、武警人員擔任。(4)環境檢測分隊由消防特勤中隊和單位技術人員組成。(5)交通管制分隊由公安巡警大隊人員組成。(6)救助分隊由公安消防特勤中隊和市衛生局相關人員組成。(7)通信聯絡分隊由市公安局通信科和消防大隊通信員人員組成。處置程序:

  1、防護 ①進入重危區,人員實施一級防護,并安排水槍掩護; ②凡在現場參與處置人員,最低防護不得低于二級。 2、詢情 ①被困人員情況; ②泄漏物質、時間、部位、形式、已擴散范圍; ③周邊單位、居民、地形、供電等情況; ④工藝處置措施。 3、偵檢 ①搜尋被困人員; ②使用檢測儀器測定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范圍; ③確認設施、建(構)筑物險情; ④確定攻防路線、陣地; ⑤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

  4、警戒 ①根據詢情、檢測情況設置警戒區域; ②警戒區劃分為重危區、輕危區、安全區;重危區是指對人員、裝備、建(構)筑物等構成重大威脅,可能造成人員嚴重中毒和污染的區域;輕危區是指對人員、裝備、建(構)筑物等構成一定威脅,可能造成人員中毒和輕微污染的區域。 ③分別劃分區域并設立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設立隔離帶; ④嚴格控制各區域進出人員、車輛,并逐一登記。 5、救生 ①組成救生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 ②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轉移至安全區域; ③對救出人員進行登記和標識; ④將需要救治人員交送醫療急救部門。

  6、戰斗展開 ①占領水源、鋪設干線、設置陣地、有序展開; ②鋪設水幕水帶,設置水幕、稀釋、降解泄漏物濃度; ③采用多支噴霧水槍形成水幕墻,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危險源擴散。

  7、堵漏 ①根據現場泄漏情況,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嚴格按照堵漏方案實施; ②關閉閥門,切斷泄漏源;

  8、輸轉將泄漏液體導至中和溶液中,進行無公害處理。

  9、洗消 ①在危險區與安全區的交界處設立洗消站; ②洗消的對象:1、輕度中毒的人員;2、重度中毒人員在送醫院治療之前;3、現場醫務人員;4、消防和其它搶險人員以及群眾互救人員;5、搶救及染毒器具。 ③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須經過環保部門的檢測,以防造成次生災害。

  10、清理 ①用噴霧水、蒸氣、惰性氣體清掃現場內化工設備及低洼處、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液(氣); ②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③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注意事項:

  1、所有參戰人員均應按各自分工和任務,穿戴好個人防護裝具,攜帶好器材和工具,方能投入戰斗。

  2、當火場上有毒氣擴散時,除了加強作戰人員的防護外,并通知有關部門,組織好毒氣擴散范圍內的居民、群眾疏散及搶救工作。

  3、火災撲滅后,要特別注意清理火場,防止某些物品沒有清除干凈而導致復燃、復爆。撲救某些劇毒、腐蝕性物品火災后,要對滅火器材、戰斗裝具進行清洗、消毒,參加滅火的人員應到醫院進行專項體檢。

  4、搞好滅火劑和其他物品的供給及調集。

  5、規定明確的進攻與撤退信號: ①首先應查明泄漏物質的品名、性質,危化品泄漏的原因、設施等狀況,制定相應的搶險措施。 ②救援人員應當根據危化品的危險特性,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器具。易燃易爆物質的泄漏,應配備防靜電防護服、工具,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不得使用手機等通訊設備(防爆通訊設備除外)。有毒物質的泄漏,應配備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專用防護服。腐蝕性液體的泄漏,應當配備防酸服,防護面具、目鏡。 ③事故現場應設立隔離區,在該區域內除事故搶險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根據事故及其發展情況,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根據事故發生的部位、物質的性質、泄漏原因等,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采取合適的材料和方法堵漏,切斷或控制泄漏源。 ④根據泄漏部位,確定堵漏措施:1、生產過程發生的泄漏,可采取關閉進料閥門,停止作業,改變物料流程,局部循環,轉移物料等方式,在切斷物料來源后堵漏。2、對儲罐等儲存設施發生的泄漏,可采取駁卸、倒罐等方法,盡量將發生泄漏的儲罐內的物料轉移,在此基礎上堵漏。3、對壓縮氣體、液化氣體的泄漏,在關閉閥門無效后,可將氣體鋼瓶推入事故池中。 ⑤泄漏物質的處置。儲罐區液體泄漏時要關閉防火池(防泄漏池)的雨水閥,防止泄漏物質擴散;在其它區域發生液體泄漏時,要用砂土等筑堤堵截泄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對于大型液體泄漏,可選擇用隔膜泵將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內或槽車內;當泄漏量小時,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氣體的泄漏只能采取稀釋的辦法。 ⑥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云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蒸氣或氮氣,破壞燃燒條件。為降低物料向大氣中的蒸發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蓋物品覆蓋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蓋層,抑制其蒸發。 ⑦有毒有害泄漏物如流入居民用水內河、農田、長江引起水污染及農作物危害,應及時通知環境監測、海事部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應急救援搶險。 ⑧泄漏廢物處置,將收集的泄漏物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用消防水沖洗剩下的少量物料,沖洗水排入污水系統處理。

  2、公共場所處置處置化學災害事故的力量構成:疏散組,化學偵檢組,現場警戒組、環境檢測組,交通管制組,救助組,通信聯絡組,勤務保障組。

  1、疏散組由失事單位及事故所在地公安分局、消防大隊擔任;

  2、化學偵檢組由市公安消防大隊特勤中隊擔任;

  3、現場警戒分隊由市公安局、市武警中隊、消防大隊負責。(1)重危區由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2)危險區由市武警中隊負責;(3)安全區由治安大隊負責。

  4、環境檢(監)測組由市環保局負責。

  5、交通管制組由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負責。

  6、救助組由衛生局所屬醫院負責。

  7、通信聯絡組由市電信局、市公安局通信科、消防大隊通信員負責。處置程序:

  1、防護(1)進入重危區,人員實施一級防護,并采取水槍掩護;(2)凡在現場參與處置人員,最低防護不得低于二級。

  2、詢情(1)被困人員情況;(2)泄漏物質、時間、部位、形式、已擴散范圍;(3)周邊單位、居民、地形、供電等情況;(4)工藝處置措施。

  3、偵檢(1)搜尋被困人員;(2)使用檢測儀器測定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范圍;(3)確定攻防路線、陣地;(4)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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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警戒(1)根據詢情、檢測情況設置警戒區域;(2)警戒區劃分為重危區、輕危區、安全區;(3)分別在劃分的區域設立標志,在安全區外視情設立隔離帶;(4)嚴格控制各區域進出人員、車輛,并逐一登記。

  5、救生(1)組成救生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2) 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轉移至安全區域;(3) 對救出人員進行登記和標識;(4)將需要救治人員交送醫療急救部門。

  6、展開(1)占領水源、鋪設干線、設置陣地、有序展開;(2)鋪設水幕水帶,設置水幕、稀釋、降解泄漏物濃度;(3)采用多支噴霧水槍形成水幕墻,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危險源擴散。

  7、控毒對毒源采取吸附、中和、密封、轉移等方法予以全面控制。

  8、洗消(1)在危險區與安全區的交界處設立洗消站;(2)洗消的對象: ① 輕度中毒的人員; ② 重度中毒人員在送醫院治療之前; ③ 現場醫務人員; ④ 消防和其它搶險人員; ⑤ 搶救及染毒器具。(3)洗消的方法: ① 采用化學消毒劑洗消; ② 采用物理消毒劑洗消。(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須經過環保部門的檢測,以防造成次生災害。

  9、清理 ①少量殘液,用砂土、水泥粉、爐渣、干粉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收集后經無害處置廢棄; ②大量殘液,用泵抽吸或使用盛器收集,集中處理; ③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④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注意事項:

  1、參加搶險救援的消防人員必須思想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化學災害事故的危險性;

  2、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3、消防人員在救援過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中毒造成人員傷亡。

  (二)地下建筑火災的處置火災特點: 1、起火點隱蔽發生火災時,煙霧很快充滿地下空間,深入地下的偵察人員視線不清,加之通道曲折、狹窄,起火點難以發現。 2、煙霧濃,久聚不散 ①可燃物質多,供氧不足,燃燒不充分,發煙量大、煙霧濃。 ②出入口少,空氣流通受阻,煙霧集聚不散。 ③高溫增壓,易造成火勢蔓延地下壓力隨著溫度升高而增大,高溫煙氣在壓力作用下向四周迅速擴散,加熱可燃物使其達到著火點,加快蔓延速度。 4、疏散困難,易造成人員傷亡 ①發生火災時大量被困人員驚慌、擁擠、過分集中在出入口處,易造成人員傷亡。 ②濃煙、毒氣等燃燒產物易造成人員窒息、中毒。 5、滅火救援難度大 ①濃煙、毒氣彌漫,進攻人員視線、呼吸受到限制,深入地下進攻艱難。 ②通道曲折狹窄、水槍射流受角度影響不能充分發揮作用,撲救時間長。 6、火場通訊聯絡困難,指揮員不能及時掌握情況。撲救措施: 1、力量調集 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迅速調集張家港特勤中隊5輛消防車為第一出動力量,同時通知大隊領導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根據需要調集保稅區中隊4輛消防車、城西中隊3輛消防車、塘橋中隊3輛消防車和鳳凰中隊2輛消防車為增援力量,并報告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通知供電、供水、衛生、110等有關單位領導到場。

  2、任務分工(1)第一出動力量到達現場后,及時組織進行搶救和疏散人員,同時進行火情偵察,了解內部情況。(2)特勤中隊負責排煙和照明,同時負責救人、疏散物資、組織四個戰斗小組,出四支槍深入內部強攻。(3)轄區中隊占據水源,控制火勢,同時組織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搶救疏散物資。(4)第二出動到場后,水罐車占據水源供水,泡沫車靠前強攻。

  3、滅火基本要求充分利用內部固定滅火設施,堅持自救與外援相結合的原則,積極疏散搶救人員,有效控制火勢,消滅火災。

  4、滅火戰術要點(1)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正確處理救人與滅火的關系。一般情況下救人與滅火應同步進行。(2)確定救人進攻突破口。通常應選擇在煙霧較少或進風口處。(3)多點內攻,逐段消滅火災。從多處入口深入燃燒區,充分利用固定消防設施和移動裝備有效地實施內攻。適時放下防火卷簾建立防火分區,啟動固定、移動排煙設施,掩護內攻,消滅火災。(4)火勢處于發展階段,戰斗員無法深入燃燒區實施內攻情況下,適量采取高倍數泡沫罐注或封閉窒息方法滅火。

  5、滅火行動要求

  (1)火情偵察:一是詢問知情人。迅速了解起火部位,被困人員情況,單位自救情況;二是利用消防控制中心偵察,主要了解以下情況: ① 接受火災報警、發出火災信號和安全疏散指令情況。 ② 自動滅火系統、防火分區、防排煙系統、通風空調系統工作情況。 ③ 非消防用電是否切斷及消防電源的使用情況。 ④ 消防控制中心對各類消防設施聯動控制情況。 ⑤ 通過各種顯示,進一步明確起火部位、火災范圍、火勢發展蔓延的趨勢,人員受煙、火威脅程度。三是深入內部偵察: ① 查清人員被困的數量、位置,重點注意搜索通往入口的主要通道、洞室、洗手間、袋形走道等場所,確定疏散搶救路線和方式。 ② 查清火源的確切部位,燃燒物質,燃燒范圍。 ③ 查清火源的發展變化情況,起火點附近可燃物存放等情況。

  (2)設置前沿指揮部:前沿指揮部位置應設置在主攻入口處或消防控制中心。其主要任務: ①確定戰斗行動編組和戰斗任務分工。 ②根據火場變化情況,隨時調整滅火對策及救援力量。 ③匯總情況,隨時向總指揮部報告情況。(3)疏散和搶救人員 ①首先應利用應急廣播系統,穩定被困人員情緒,同時利用水槍進行掩護,在單位管理人員和消防官兵的組織引導下有秩序地將被困人員疏散到安全位置。 ②疏散和搶救人員的基本順序。首先是出入口處,其次是通道、袋形走道等處。(4)火場供水 ①啟動消防泵向室內管網供水。 ②利用水泵接合器由消防車向管網供水增壓。 ③利用地面上消火栓通過消防車直接向前沿陣地供水。(5)火場排煙排煙的方式主要有:利用排煙口排煙,出入口自然排煙、機械排煙、砸洞強行排煙和噴霧水槍驅動排煙。(6)火場通信 ①在出入口處設置中轉電臺,形成地下、地上“接力”通信。 ②鋪設臨時電纜,利用有線電話通信。 ③采用向地下延長車載臺天線作為饋線方法通信。 ④利用通往地面金屬管網與無線電臺天線連接通信。 ⑤利用安全導向繩設定暗號進行地下地面聯絡。 ⑥利用漏泄通信安全繩或地下通信電纜通信。

  注意事項:

  1、參戰人員均應按各自分工和任務,佩戴空氣呼吸器、隔熱服(防毒衣),攜帶通信、照明、導向繩、呼救器等器材。 2、進入消防控制中心了解情況或指揮疏散與滅火戰斗時,設備的操作應由單位值班人員或工程技術人員實施。 3、疏散、搶救被困人員時,應及時開通廣播系統,穩定人員情緒,指導疏散方向。 4、疏散應在單位工作人員配合下進行。 5、選擇多處疏散出口、做好人員分流,避免發生擁擠踩傷事故。 6、在排煙時,要關閉通風空調系統;并在排煙口部署力量設防。 7、灌注高倍數泡沫和窒息封堵時,要在確認無人被困情況下才能實施。 8、利用水泵接合器向管網供水時,要搞清管網使用性質及固定消防泵壓力。 9、必須嚴格掌握深入地下滅火人員數量、時間,及時組織替換力量。

  (三)高層建筑的滅火救援火災特點: 1、煙火蔓延途徑多,容易形成主體燃燒。 2、疏散途徑少,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3、玻璃幕墻碎裂下落,影響戰斗行動,破壞水帶等器材,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1、滅火力量調度(1)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迅速調集張家港特勤中隊5輛消防車為第一出動力量,同時通知大隊領導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根據需要調集保稅區中隊4輛消防車、城西中隊3輛消防車、塘橋中隊3輛消防車和鳳凰中隊2輛消防車為增援力量。如本市消防力量不足,應請求鄰近大隊、支隊、總隊調集增援力量。同時,迅速報告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通知供電、供水、衛生、110等有關單位領導到場成立火場指揮部。(2)根據現場情況,指揮中心迅速通知消防大隊所有干部趕赴火場,并及時向市政府、市公安局和總隊領導匯報。

  2、滅火基本要求立足自救,堅持“以固定滅火設施為主,固定滅火設施與移動消防裝備相結合”的原則,積極搶救疏散人員,有效地控制火勢,消滅火災。

  3、滅火戰術要點(1)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正確處理救人與其他滅火救援行動的關系。(2)確定進攻起點層。起點層一般應選擇著火樓層下一層或二層。(3)內攻為主,內外夾攻,上下合擊,堵截火勢。力量部署的順序是先著火層,其次是著火上層,后著火下層。力量部署數量應是著火層大于著火上層,著火上層大于著火下層。水槍陣地要依托防火、防煙分區,且靠近火點或各種豎向管井開口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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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滅火行動要求

  1、火情偵察(1)外部觀察和詢問知情人。(2)利用消防控制中心偵察。消防控制中心一般設在高層建筑與外界直通的地面層。主要應了解以下情況: ① 接受火災報警,發出火災信號和安全疏散指令情況。 ② 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通風空調系統動作情況。 ③ 非消防用電是否切斷及消防電源的使用和消防電梯運行情況。 ④ 燃氣管道閥門是否關閉。 ⑤ 消防控制中心對各類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控制的情況。 ⑥ 通過各種情況顯示,進一步明確起火部位、火災范圍,火勢發展蔓延的趨勢,人員受煙、火威脅程度,并根據救人、滅火需要,指導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發出有關指令。(3)深入大樓內部偵察,偵察的內容主要有: ①被困人員數量、所處位置及疏散搶救路線和方式。 ②火勢蔓延的途徑,燃燒物質性質、火災范圍及進攻路線和堵截陣地。 ③消防給水系統是否正常運行。

  2、充分利用消防設施登高進攻(1)內部進攻。憑借樓梯(防煙、封閉)、電梯(消防電梯)利用壁式消火栓進攻。(2)外部進攻。利用登高裝備進攻(室外樓梯、建筑物平臺、塔吊、升降機、舉高消防車、消防梯、直升飛機)。(3)內外結合進攻 ①利用樓梯或消防電梯到達前沿陣地。 ②通過毗鄰建筑平臺、過道進攻。 ③通過單元式建筑物聯通的陽臺、屋頂進入燃燒單元。

  3、疏散和搶救人員(1)首先應利用應急廣播系統,穩定被困人員情緒,組織引導被困人員有序地疏散,防止驚慌、擁擠和跳樓。(2)疏散和搶救人員的基本順序。首先是著火層,其次是著火層的上層,而后是著火層的下層,在力量允許的情況下,最好能同時進行。(3)疏散和搶救人員的途徑。從疏散通道(走廊)、出口,經消防電梯、防煙樓梯或室外疏散樓梯直接下到地面建筑物外或進入避難層(間)或起點層。同時也可利用舉高消防車、緩降器、救生袋(網、氣墊)等救人。

  4、利用高層建筑固定給水系統進行火場供水。(1)利用消防水箱供水。(2)利用建筑物內部消防水源向豎管供水。(3)利用水泵接合器向室內管網供水。(4)利用登高裝備供水。(5)消防車直接給水帶線路供水。

  5、搞好火場防、排煙防、排煙的方式主要有:機械正壓送風排煙;機械排煙系統(均為固定防、排煙)、排煙管、排煙豎井、排煙窗、自然排煙口排煙;以及噴霧水、高倍數泡沫、移動排煙設備排煙和破拆排煙等。

  5、滅火注意事項

  (1)所有參戰人員均應按各自任務和分工,穿好個人防護裝備,攜帶好器材和工具,方能投入戰斗。(2)進入消防控制室時,應向值班人員或工程技術人員了解情況并由他們操作設備。(3)登高和疏散、搶救人員時應首先使用消防電梯和消防樓梯。尤其在組織疏散和搶救人員時注意: ①開通廣播系統時,先通知著火樓層和受煙、火威脅的上層人員以免整個大樓人員慌亂,造成擁擠,影響疏散。 ②疏散組應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合下進行疏散。 ③要選擇好疏散通道和出口,做好人流分配,避免涌向一個出口,發生擁擠。(4)使用水泵接合器向室內管網供水時,一定要弄清該水泵接合器是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的,還是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的,是高區的,還是低區的,防止誤接。并且消防車水泵和固定消防泵出口壓力應基本匹配。在水泵接合器發生故障時,可用底層室內消火栓向豎管供水。(5)在進行排煙前,要關閉通風、空調系統;在煙霧流經部位和出口,相應地設防(做好射水準備);對密閉房間排煙時,應逐漸開啟排煙口,并用噴霧或開花水槍掩護,防止發生爆燃。(6)防止玻璃幕墻在火焰、高溫和水沖擊作用下,爆裂,濺落傷人。

  (四)人員密集場所滅火搶險

  火災特點: 1、煙霧濃,毒性大,易造成人員傷亡 ①燃燒時產生的大量煙霧或析出的有毒氣體、危害現場人員安全。 ②人員密集,通道不暢或相對較少,發生火災時易出現擁擠現象,造成大量人員疏散困難。 2、撲救難度大 ①內部布局復雜,戰斗展開困難。 ②火焰大、溫度高,難以深入內部滅火。 ③當救人、疏散、滅火同步進行時,相互干擾大。 ④用水量大,容易造成水漬損失。

  1、火災撲救原則

  (1)統一指揮,及時調集社會力量。人員密集場所環境復雜,易造成人員被困,火勢蔓延迅速,滅火救援行動困難。119指揮中心接警后及時了解現場情況,調集有關資料,根據情況通知政府領導與公安消防部門組成滅火救援總指揮部,由政府領導協調有關單位參與救災活動,公安消防部門負責事故的滅火救援工作。

  (2)加強第一出動力量,全面考慮所需人員數量和裝備類型。人員密集場所環境復雜,可供作戰的有效途徑少,行動必須立足于“快”,除調派充足力量的車輛外,應充分考慮事故現場所需的戰斗人員數量及所需裝備的類型。特別注意及時增派特勤人員和車輛。(如登高、排煙、破折、照明等)

  (3)積極搶救和疏散人員,同時兼顧滅火。當場內有大量人員未疏散時,應將救人放在首位。 ①分若干小組,打開一切有效途徑疏散人員至安全地帶; ②注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深入內部死角或人員易誤入部位尋找被困人員; ③煙霧、高溫威脅被困人員時,應適時破拆排煙或用霧狀水掩護救人; ④人員被火勢圍困時,應部署一定的滅火力量,救人、滅火同步進行,如情況特殊也可先滅火后救人; ⑤利用室內或室外移動喊話器或橫幅、標語等方法,穩定人員情緒,為疏散創造條件。

  2、滅火力量調集

  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后,迅速調集張家港特勤中隊5輛消防車為第一出動力量,同時通知大隊領導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根據需要調集保稅區中隊4輛消防車、城西中隊3輛消防車、塘橋中隊3輛消防車和鳳凰中隊2輛消防車為增援力量,并報告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通知供電、供水、衛生、110等有關單位領導到場成立火場指揮部。

  3、救人、滅火措施

  (1)單位內部的救人滅火措施 ①迅速向“119”指揮中心報警。利用廣播系統穩定被困人員情緒,指引安全疏散的路線和自救的方法。 ②保安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迅速疏散、搶救被困人員。 ③啟動內部的消防設施,利用排煙設備進行排煙,噴淋系統實施滅火,并放下防火卷簾門進行防火分割。同時,義務消防員利用室內消火栓和滅火器撲救初期火災。 ④組織人員迅速疏散易燃易爆危險品貴重物品及可能引起火勢蔓延的物品。

  (2)消防隊到場后的救人措施:首先是積極疏散與搶救被困人員: ①利用廣播設備、手提擴音器等,穩定被困人員情緒,避免跳樓等事故的發生。提醒遇險的顧客利用床單、布匹做下滑繩纜,進行自救互救。 ②啟動防排煙設備,打開門窗用霧狀水流排煙等,減輕高熱煙氣對遇險人員的威脅,為搶救人員創造條件。 ③組成若干救人小組,利用內部通道,深入內部,有組織地疏散搶救遇險人員。 ④在著火層的外部,架設消防拉梯、云梯、軟梯等,從外部營救遇險人員。其次是正確選擇進攻路線,控制火勢發展: ①多層獨立建筑火災,內部應以樓梯口或電梯口為主要控制火勢部位,外部應通過消防梯以窗口為主要控制火勢部位。 ②帶狀毗連建筑火災,應在火勢蔓延的主要方向設置水槍陣地,力量布署應以下風方向為主,堵截火勢發展。 ③積極疏散和搬遷能傳遞燃燒的易燃物品,用不燃材料遮蓋可燃物品,也是控制火勢發展蔓延的可行辦法。

  (3)內攻滅火消防隊到場后,在做好火情偵察,了解火場態勢的情況下,迅速組織足夠內攻力量,從起火層的上層和下層開始,堵截、包圍火勢,內攻滅火。 ①內攻人員應分成若干戰斗小組,若火勢范圍大可分成戰斗區段,首先以樓梯口、通道口等處為依托設置陣地,控制火勢向上蔓延。 ②內攻滅火時,火場燃燒猛、濃煙充斥,火區溫度高,組織內攻時要采取梯次進攻的戰術,保證內攻戰術順利實施。 ③內攻滅火時,要注意合理利用內部消防設施(水噴淋、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等)進行滅火、阻火、分割火區。 ④在以內攻滅火為主的同時,可以利用舉高車輛從外部射水滅火,也可以根據火場實際內外夾攻滅火。

  4、注意事項(1)內攻滅火時,必須穿戴好呼吸器、隔熱服等個人安全防護裝備。(2)積極妥善地處理現場受傷人員,及時送往現場急救點。(3)疏散高檔貴重商品時,要小心輕放,避免損壞,對疏散出來的各種商品要及時交給警戒組監管,避免丟失。(4)滅火時要正確選用水槍,不得盲目射水,以減少水漬損失。(5)深入內部救人、滅火時,注意房頂、吊頂塌落、地板陷落等傷人。(6)夜間作戰要做好火場的照明工作。

  九、應急救援保障措施

  1、應急救援組織保障

   市公安局、公安消防、公安交巡警、安監、交通、環保、衛生、氣象等部門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部門,是我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搶險救援隊伍。其他專業性救援隊伍,根據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和上級的指令,同時承擔搶險救援工作。一旦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各有關應急救援隊伍都要服從指揮,迅速趕赴現場,立即組織開展救援,消除事故災害,防范事態擴大,減少事故損失。全市各級應積極加強各類專業化、社會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完善以專業化隊伍為主、社會化隊伍為輔的應急救援機構網絡。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應制訂完善各類火災應急方案,配備應急救援裝備,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各應急救援部門應加強協作配合,提高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

  2、應急救援物資裝備保障

  市各有關部門和各鎮(管理區)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裝備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物資器材儲備充足、供應及時。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的保管維護,并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確保裝備設施的完好。對事故應急救援中缺乏的物資,可依法動員、征用社會物資。對事故應急救援急需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凡接到物資供應組下達命令后,因玩忽職守,所提供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應急救援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交通運輸保障

  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后,市公安、交通等部門負責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負責組織落實交通運輸工具,對事故現場和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的緊急輸送。

   4、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數據庫

  建立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數據庫,以快速準確調度各類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進行科學合理調配。

  6、技術保障(1)成立市危化品重大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2)建立市危化品重大事故應急處置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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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應急救援演練和教育

  1、預案的演練全市各級應認真做好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實戰演練,全面考慮本轄區、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情況,從實戰角度出發,精心制訂演練方案,動員、發動社會各界和職工群眾積極參與,通過演練檢驗、修訂和完善本單位制訂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斷提高對各類火災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

  2、教育和培訓市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各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在媒體上刊登有關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知識和報警電話,廣泛宣傳、普及重特大火災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知識技能,同時有組織、有計劃地為市民和有關單位提供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救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市各級領導干部、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由專業部門負責培訓。

  十一、應急救援注意事項

  1、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所有參加應急救援的人員均應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實施搶險救援,遇到突發情況要迅速上報。同時,應急救援人員應注意自身安全,按照規定穿戴妤個人防護裝具,攜帶好器材和工具,方能投入戰斗。

  2、氣象部門應在事故現場樹立風向標志,以便救援人員隨時掌握現場風向,參與應急救援的各類人員、裝備應盡量處于上風向。當事故現場出現有毒、有害氣體擴散時,除加強作戰人員的防護外,應迅速通知有關部門,組織好區域內的居民按照指定路線緊急疏散轉移到安全區域。對事故現場受傷、中毒人員要及時轉移到安全區域,衛生部門應全力進行緊急救治。

  3、事故處置結束后,要特別注意清理現場危險物品,防止某些物品沒有清除干凈而導致復燃、復爆等事故。撲救某些劇毒、腐蝕性物品災害后,要對滅火器材、設備裝置等進行清洗、消毒,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應到醫院進行專項體檢。

  十二、附則

  1、本《預案》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2、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時,本預案與《張家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一并執行。

  3、各鎮(管理區)、各相關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實際,參照本《預案》認真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并使相關人員熟悉和掌握預案的內容和措施。

  4、本《預案》作為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后市有關部門實施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靈活處置。

   5、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駐地邊防、武警、民兵組織、周邊部隊是重特大火災事故搶險和保衛的重要增援力量。

  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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