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依據
1.1目的
為了提高供電所預防和控制交通突發事件的能力,建立交通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機制,以確保在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能夠快速反應,有效、有序地進行搶險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造成的社會影響而制定本預案。
1.2依據
本預案依據《河北省電力公司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規范》以及《雄縣供電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規范與應急預案》而制定。
1.3適用范圍
本“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適用于城關供電所員工,對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處理。
2.預案的啟動條件和工作流程
2.1啟動條件
2.1.1 接到本所車輛駕駛員、乘車人或其他相關人員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2.1.2 接到公司應急指揮部有關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通知。
2.2 預案啟動的工作流程
2.2.1發生本預案2.1.1條所稱事件后,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召集應急處理小組成員,做好應急準備,進入應急處理狀態。
3 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成立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3.2主要職責
3 2.1供電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得到本所車輛和人員發生交通事故的報告后,根據人員傷亡情況和嚴重程度,確定是否進入應急狀態,同時將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等基本情況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進入急狀態后宣布后,做好事故現場指揮、協調本單位人員進入應急狀態;負責組織分析、評估汛期設備損壞情況;必要時趕赴現場;負責組織應急狀態結束后的后期處置。
3.2.2 供電所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在組長的指揮下,負責交通現場應急處理的具體指揮工作,并協助組長組織分析、評估交通損害情況;組織應急狀態結束后的后期處置。
3.2.3 供電所安全員負責對交通事故現場的全過程監督,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參與預案的修訂和完善工作;參與應急狀態結束后的后期處置,同時將調查結果上報公司安監部。
3.2.4供電所綜合管理專責及時了解突發事件發展情況,負責向社會、新聞媒體發布信息,做好對外宣傳、解釋等處理工作。并負責組織好應急處理使用車輛的調配工作和事故處理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3.2.5 供電所其他人員服從應急工作組的指揮,積極參加應急處理和善后處置工作。
4.應對和處理方案及具體措施
4.1接到啟動預案的命令后,供電所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人員迅速結集,通報情況,交待任務。
4.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要立即指揮開展處理工作,并視情況派有關成員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指導現場搶險救援應急工作;
4.3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統一組織安排搶險救援人員,統一調配本所屬車輛,統一進行搶險救援人員、物資、工具、器材的運輸;
4.4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負責將應急救援情況隨時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
5.現場安全防護、醫護、交通、通信、物資、后勤等保障
5.1人員保障。必要時,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現場需要,可調派全所人員,必要時可請求公司應急指揮部的支援。
5.2車輛保障。應急處理時除本所車輛外,必要時,應急處理領導小請求公司應急指揮部支援。
5.3通信保障。供電所應急領導小組要設置專人負責應急救援的通訊保證,必要時,請求公司調度所通訊班支援。
5.4物資保障。供電所應儲備用于事故搶險的應急設施、設備、器械等物資,并定置存放、定期檢查、及時更新。
6.向政府和社會申請的支持與援助
當交通事故重大時,為盡快使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助,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可報請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批準,申請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啟動社會應急救援保障機制。
7.突發事件匯報
7.1在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立即向公司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
7.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全面了解交通事故情況、人員傷亡程度、救援搶險進展程度、存在問題及困難等情況,急時向公司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為領導小組掌控全局,正確決策提供依據。
7.3當交通事故引發其他設備、設施、生產事故時,按《中國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時、準確、全面的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
8.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組可解除搶險應急狀態
8.1傷員及轉移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8.2交通事故現場已處理完畢。
8.3搶險救援人員已全部撤離。
9.后期處置
9.1交通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后,供電所應急領導小組將上報有關單位和部門及時進入正常的事故處理、傷亡理賠等善后處理工作。
9.2交通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后,應急處理工作組應組織總結分析應急處理的經驗和教訓,制訂反措,經批準后下發有關單位執行。
9.3應急處理結束后,供電所及時補齊用于事故搶險的應急設施、設備、器械等物資儲備;
9.4對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供電所應設置專人做好宣傳、解釋等善后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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