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技術要求規定了家用微波爐環境標志產品的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本技術要求適用于額定電壓不超過250 V的家用微波爐。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本技術要求的引用而構成本技術要求的條文,與本技術要求同效。
GB 4706.21—1996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微波爐的特殊要求
ANSI/UL 923—1991 微波烹調器具
JIS C 9250—1992 微波爐
當上述標準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基本要求
3.1 除正常微波功率密度泄露要求外,產品的質量性能應符合 GB 4706.21—1996的要求。
3.2企業污染物排放須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4 技術內容
器具的設計和制造應使其在正常使用中能安全運行,在距離微波爐外表面5cm和5cm以外的任何點微波功率密度不得超過10W/m2。
5 檢驗
對產品的微波泄漏功率密度的檢測采用GB 4706.21—1996 32.1條中規定的方法。
附加說明:
本技術要求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技術要求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負責解釋。
上一篇:紙質餐飲具HJBZ23-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