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技術要求規定了節能電腦環境標志產品的定義、基本要求、技術內容、試驗方法。
本技術要求分別適用于計算機主機、顯示器、終端產品。
2 引用標準
GB 9254—1988 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干擾極限值和測量方法
GB 9813—1988 微型數字電子計算機通用技術條件
GB 9313—1995 數字電子計算機用陰極射線管顯示器通用技術條件
GB 4943—1995 信息技術設備(包括電氣事務設備)的安全
3 定義
休眠工作狀態:計算機開機期間,在一定時間內(可設置)未觸及鍵盤、鼠標等外部設備時,設備自動進入的一種節能狀態。在該狀態下所有設備都應采取相應措施減少功耗,當設備在鍵盤及鼠標被觸動時,或傳真/調制解調器等外部信號傳入時,能夠自動回復到正常工作狀態。
4 基本要求
4.1 產品質量、安全性能須符合GB 9313—1995、GB 9813—1988、GB 4943—1995的要求。
4.2 企業污染物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5 技術內容
5.1 計算機主機系統在休眠工作狀態時,功耗應≤30 W;顯示器在休眠工作狀態時,功耗應≤8 W;終端產品在休眠工作狀態時,功耗應≤20W。
5.2 計算機主機系統、顯示器、終端產品的電源系統,在工作狀態時其功率因數應≥0.8。
5.3 計算機主機系統、顯示器、終端產品的無線電干擾極限值應滿足GB 9254—1988中B級要求。
5.4 產品生產過程中,電路板等零部件清洗不得使用CFC—113、四氯化碳、甲基氯仿等受控有機鹵化物為清洗劑。
5.5 產品包裝不得使用以 CFCs為發泡劑的緩沖材料。
6 試驗方法
6.1 功耗試驗
將功率表接在被測系統電源輸入端上,然后測量被測系統休眠工作狀態時的功耗,測量結果應符合5.1的規定。
6.2 功率因數試驗
將功率因數表接在被測系統電源輸人端,然后測量被測系統正常工作狀態時的功率因數,測量結果應符合5.2的規定。
6.3 電磁兼容性試驗
按GB 9254—1988進行,測量結果應符合5.3的規定。
附加說明:
本技術要求由國家環境保護局科技標準司提出。
本技術要求由國家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