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關于報送2009年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的通知
煤安監司函辦〔2009〕28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部門:
礦井瓦斯等級鑒定是煤礦瓦斯治理的一項重要基礎工作。為及時了解各地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開展情況,做好2009年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報送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內容
(一)鑒定工作總結分析報告。請對轄區內煤礦企業2009年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進行總結、分析,主要內容包括:轄區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包括總體情況和各類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及管理情況;未參加瓦斯等級鑒定礦井的情況及原因分析;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分析,包括與2008年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相比較的變化情況及原因,特別是礦井瓦斯等級降低的(原則上不得降級,特殊情況由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組織專家從嚴審批),要逐礦說明理由;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的主要做法、經驗、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二)鑒定結果匯總表。請按照附表格式,對轄區內所有煤礦企業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進行匯總。
二、報送時間與方式
請各省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將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總結分析報告和鑒定結果匯總表(連同電子文檔),于12月31日前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
聯系人:楊以民
電話:010-64463954(帶傳真)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