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關于征求《礦井瓦斯等級鑒定辦法(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通知
煤安監司函辦〔2010〕38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瓦斯事故,切實加強煤礦礦井瓦斯管理,保障煤礦職工生命安全,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起草了《礦井瓦斯等級鑒定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印發給你們(亦可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征求意見”欄目下載),請認真組織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并于2011年1月20日前書面(或以電子文檔方式)反饋至國家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
聯系人:何冬云
聯系電話:010-64463974(帶傳真)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