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健康勞動衛生管理
1、本企業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由安全管理員負責。
2、及時采取防毒和防塵措施,盡量避免有害的危險化學品泄漏污染,定期對接觸有害因素的員工進行體檢。
3、發生急性中毒事件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并向市、縣疾控中心和安監部門報告。
4、如發生職業病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要求,對職業病者進行治療;依據治療部門所開具的醫療證明,對需要療養或調離原工作崗位的,視病情輕重予以處理。
5、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國家、省規定的職業健康衛生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執行勞動保護、職業衛生健康的方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