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6月份,交通管理部門向社會公開招募了一批志愿者,我報名后獲得批準,我負責引導、疏通過往行人及車輛。其間,我被一輛轎車撞跌,導致腰椎骨折,不僅花費了2萬余元醫療費用,還落下十級傷殘。請問,我能否享受工傷待遇?
律師:雖然你是在工作時間、于工作場所、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但由此導致的受傷并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因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有權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限于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而志愿者在從事志愿服務時,并不屬于“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因此你不能申請工傷認定,也就無法享受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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