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工傷認定的行政職權部門是哪個?
答:《工傷認定辦法》第2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按照本辦法執行。”這是因為在國務院機構改革中,原人事部與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合并組建成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時,依照新修改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將工傷認定的行政職權劃歸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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