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般規定
7.1.1 項目進度控制應以實現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力最終目標。
7.1.2
項目進度控制總目標應進行分解。可按單位工程分解為交工分目標,可按承包的專業或施工階段分解為完工分目標,亦可按年、季、月計劃期分解為時間目標。
7.1.3 項目進度控制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責任主體,由子項目負責人、計劃人員、調度人員、作業隊長及班組長參加的項目進度控制體系。
7.1.4 項目經理部應按下列程序進行項目進度控制:
1 根據施工合同確定的開工日期、總工期和竣工日期確定施工進度目標,明確計劃開工日期、計劃總工期和計劃竣工日期,并確定項目分期分批的開工、竣工日期。
2 編制施工進度計劃。施工進度計劃應根據工藝關系、組織關系、搭接關系、起止時間、勞動力計劃、材料計劃、機械計劃及其他保證性計劃等因素綜合確定。
3 向監理工程師提出開工申請報告,"并應按監理工程師下達的開工令指定的日期開工。
4 實施施工進度計劃。當出現進度偏差 (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誤)時,應及時進行調整,并應不斷預測未來進度狀況。
5 全部任務完成后應進行進度控制總結并編寫進度控制報告
7.2 施工進度計劃
7.2.1 施工進度計劃應包括施工總進度計劃和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7.2.2 施工總進度計劃的編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施工總進度計劃應依據施工合同、施工進度目標、工期定額、有關技術經濟資料、施工部署與主要工程施工方案等編制。
2 施工總進度計劃的內容應包括:編制說明,施工總進度計劃表,分期分批施工工程的開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一覽表,資源需要量及供應平衡表等。
3 編制施工總進度計劃的步驟應包括:
1) 收集編制依據。
2) 確定進度控制目標。
3) 計算工程量。
4) 確定各單位工程的施工期限和開、竣工日期。
5) 安排各單位工程的搭接關系。
6) 編寫施工進度計劃說明書。
7.2.3 單位工程的施工應編制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7.2.4 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宜依據下列資料編制:
1 "項目管理目標責任書"。
2 施工總進度計劃。
3 施工方案。
4 主要材料和設備的供應能力。
5 施工人員的技術素質及勞動效率。
6 施工現場條件,氣候條件,環境條件。
7 已建成的同類工程實際進度及經濟指標。
7.2.5 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編制說明。
2 進度計劃圖。
3 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風險分析及控制措施。
7.2.6 編制單位工程施工進度計劃應采用工程網絡計劃技術。編制工程網絡計劃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
《網絡計劃技術》(GB/13400.1~3一92)及行業標準《工程網絡計劃技術規程》
(JG/T121一99)的規定。
7.2.7 勞動力、主要材料、預制件、半成品及機械設備需要量計劃、資金收支預測計劃,應根據施工進度計劃編制。
7.2.8 項目經理應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審核。
7.3 施工進度計劃的實施
7.3.1 項目的施工進度計劃應通過編制年、季、月、旬、周施工進度計劃實現。
7.3.2 年、季、月、旬、周施工進度計劃應逐級落實,最終通過施工任務書由班組實施。
7.3.3 在施工進度計劃實施的過程中應進行下列工作:
1 跟蹤計劃的實施進行監督,當發現進度計劃執行受到干擾時,應采取調度措施。
2 在計劃圖上進行實際進度記錄,并跟蹤記載每個施工過程的開始日期、完成日期,記錄每日完成數量、施工現場發生的情況、干擾因素的排除情況。
3 執行施工合同中對進度、開工及延期開工、暫停施工、工期延誤、工程竣工的承諾。
4 跟蹤形象進度對工程量、總產值、耗用的人工、材料和機械臺班等的數量進行統計與分析,編制統計報表。
5 落實控制進度措施應具體到執行人、目標、任務、檢查方法和考核辦法。
6 處理進度索賠。
7.3.4 分包人應根據項目施工進度計劃編制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并組織實施。項目經理部應將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納入項目進度控制范疇,并協助分包人解決項目進度控制中的相關問題。
7.3.5 在進度控制中,應確保資源供應進度計劃的實現。當出現下列情況肘,"應采取措施處理:
1 當發現資源供應出現中斷、.供應數量不足或供應時間不能滿足要求時。
2 由于工程變更引起資源需求的數量變更和品種變化時,應及時調整資源供應計劃。
3 當發包人提供的資源供應進度發生變化不能滿足施工進度要求時,應敦促發包人執行原計劃,并對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進行索賠。
7.4 施工進度計劃的檢查與調整
7.4.1 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檢查應依據施工進度計劃實施記錄進行。
7.4.2 施工進度計劃檢查應采取日檢查或定期檢查的方式進行,應檢查下列內容:
1 檢查期內實際完成和累計完成工程量。
2 實際參加施工的人力、機械數量及生產效率。
3 窩工人數、窩工機械臺班數及其原因分析。
4 進度偏差情況。
5 進度管理情況。
6 影響進度的特殊原因及分析。
7.4.3 實施檢查后,應向企業提供月度施工進度報告,月度施工進度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1 進度執行情況的綜合描述。
2 實際施工進度圖。
3 工程變更、價格調整、索賠及工程款收支情況。
4 進度偏差的狀況和導致偏差的原因分析。
5 解決問題的措施。
6 計劃調整意見。
7.4.4 施工進度計劃在實施中的調整必須依據施工進度計劃檢
查結果進行。施工進度計劃調整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施工內容。
2 工程量。
3 起止時間。
4 持續時間。
5 工作關系。
6 資源供應。
7.4.5 調整施工進度計劃應采用科學的調整方法,并應編制調 工進度計劃。
7.4.6在施工進度計劃完成后,項目經理部應及時進行施工進度控制總結。總結時應依據下列資料:
1 施工進度計劃。
2 施工進度計劃執行的實際記錄。
3 施工進度計劃檢查結果。
4 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資料。
7.4.7施工進度控制總結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合同工期目標及計劃T期目標完成情況。
2 施工進度控制經驗。
3 施工進度控制申存在的問題及分析。
4 科學的施工進度計劃方法的應用情況。
5 施工進度控制的改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