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年一月十五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了《新疆消防工作“十五”計劃綱要》
“九五”期間,我區消防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較為顯著的進步,為保衛人民生命和社會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應該清醒地看到,當前我區消防工作仍滯后于經濟和社會發展,全社會預防火災的整體能力依然較低,突出表現為:社會消防安全責任制不夠落實;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亟待加強;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消防警力不足,消防裝備落后,與日益繁重的消防監督和社會搶險任務不相適應。
“十五”期間,自治區經濟發展將以富民強區為目標,實施以市場為導向的優勢資源轉換戰略,繼續加大支柱產業,發展特色經濟,各項經濟社會事業必將得到全面發展。為保證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提高全社會防御火災的整體能力,結合新疆當前消防工作的實際,本著全面發展、務實創新的原則,以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于“十五”期間消防工作發展的指導意見》為依據,制定新疆消防工作“十五”計劃綱要。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任務,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遵循防火、滅火和社會救援的客觀規律,以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為主線,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科技進步和科學管理為動力,全面加強消防工作,進一步提高全社會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為我區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戰略目標和發展原則
戰略目標
——全面落實社會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努力減少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行為,最大限度地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加強城市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將消防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保障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與城市建設同步協調發展
——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消防工作現代化水平。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進程,提高消防監督管理和滅火救援信息收集、處理、傳輸、共享能力,為部隊快速反應、協同作戰、指揮決策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加強基礎性訓練設施建設,改進訓練方法和手段,完善車輛裝備結構,提高消防專業部隊滅火救援能力
——進一步推進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的普及教育,完善法律、法規體系,為消防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以現役公安消防部隊為主體,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為補充,大力加強社會消防救援力量建設
發展原則
——將消防工作納入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全疆消防工作的協調發展,所需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不斷加大投入,加快發展,為社會發展和穩定服務
——深入貫徹《消防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以下簡稱《消防條例》),依法加強消防事業的各項工作建設
——以政府為主導,充分發揮政府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將消防工作通過有效的機制納入職責范圍,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堅持社會化工作方式,充分動員社會力量,開發社會潛能,鼓動和引導社會各界廣泛支持、參與消防工作
——貫徹“講求實效、打好基礎”的原則,保證消防工作的各項建設不冒進、不滯后,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抓住西部大開發的機遇,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調整思路開拓創新,既要有統一目標,又要因地制宜,發揮優勢,有條件的地方先行發展,起帶頭示范作用
三、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深入貫徹《消防法》,全面推行消防工作責任制
1.各級政府要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列入政府任期目標,建立消防工作督查、考評、獎懲機制,將消防業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研究解決本地區消防規劃、消防宣傳、消防隊伍建設、火災撲救、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重、特大火災事故查處等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通過簽定責任書,獎懲兌現等有效的方式將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相關部門和單位。
2.政府各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1)建設、規劃部門在新城開發、舊城改造中,應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供水等內容同步規劃、同步實施;
(2)計劃、財政部門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消防裝備的配備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建立穩定、平衡、足額、通暢的財政供應渠道;
(3)公安、檢察、法院、監察、安全生產監督等部門要認真貫徹《刑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查處各類縱火案件、失火案件和消防責任事故案件,嚴懲責任人,追究領導責任。
(4)教育、勞動等行政主管部門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
(5)工商、文化部門應將消防安全條件納入經營許可證審核范圍。
(6)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部門要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向社會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普及防火、滅火知識。
(7)公安消防機構要認真當好政府的參謀和助手,指導開展消防宣傳、消防監督、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安派出所的消防業務工作,加強消防執法規范化和部隊正規化建設。
(8)城鎮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應將消防工作納入“社區建設”之中。通過成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責、公布消防安全公約和開展防火宣傳、組織防火檢查等有效形式,提高社區的防災能力。2003年抓好社區消防建設試點工作?2005年在全疆所有城鎮全面推行社區消防建設工作。
3.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及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全面落實法定消防工作職責,嚴格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4.人大、政協充分發揮監督和指導作用,將政府及其各職能部門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完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等內容納入審議政府的重要內容。同時對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宣傳教育、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監督檢查、消防隊伍建設等各項工作實施督導。
二?認真組織制定實施城鎮消防規劃,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擴充公安消防機構。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規定,抓緊城市(鎮)消防規劃的制?修?訂,并納入城市(鎮)總體規劃中同步組織實施。已制定消防規劃的城市?鎮?,應組織專家論證并報經當地政府批準同城市建設同步實施,仍未制定或完善的,應加緊制定、修訂。2002年底前,烏魯木齊、克拉瑪依兩地必須完成;2003年底前,州、市、地政府所在市、2004年底,縣級市及經濟發展較快的縣?如沙灣、庫車、輪臺、鄯善等?消防規劃編制完成,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并同步實施;全疆其他有城鎮總體規劃的縣也應制定消防規劃,保證消防安全工作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此外,開發新城區、改造舊城區要同步制定、修訂和實施消防規劃。
按城鎮消防規劃中消火栓建設標準,各地應通過新建道路配套落實,舊城改造增設和住宅小區統一規劃等措施以每年增加20%應增加市政消火栓的數量,加快城市消火栓建設的步伐,到2005年底力爭基本達到國家標準。
各地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加快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的建設,盡快配齊配足消防裝備。淘汰更新超期服役的執勤車輛和裝備,引進新型消防主戰車和具備登高、照明、排煙、防化洗消、搶險救援功能的特種消防車,優化裝備結構。鼓勵各地結合當地實際建設小型消防站,包括社區微型站。
2.擴充基層公安消防機構。結合行業公安陸續轉入地方公安序列和經濟快速發展的客觀實際,根據消防監督工作的實際需要,陸續在國家級開發區公安局、吐哈公安局、巴州塔里木公安局、準噶爾公安局、塔西南公安局、吉木薩爾縣、國家級開發區、裕民縣、昭蘇縣、特克斯縣、鞏留縣、尼勒克縣、察布查爾縣、吉木乃縣、哈巴河縣、尉犁縣、若羌縣、且末縣、新和縣、溫宿縣、洛浦縣、麥蓋提縣、疏勒縣等地公安局和烏魯木齊鋼城、達板城區公安局增設公安消防機構,保證全疆縣市公安消防機構的設置率達到80%。
3.加強社會消防培訓中心和消防訓練基地建設。2004年底建成集高層、地下、石油化工、大型易燃液體儲罐區、鐵路、隧道、飛機等特殊災害事故的現代化模擬訓練基地。
?三?規范消防監督管理、改進滅火救援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
1.社會面的火災預防工作
(1)加強重點單位和非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積極推進公安消防機構監督指導,社會單位依法履行職責,自我管理、自我監督、自保安全的工作模式,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004年底50%消防安全重點單位、2005年底100%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推行《消防安全控制方案》,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2)積極引進經濟制約機制,督促社會各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在重大工程和技改項目中設置消防專項資金,保證消防設施的前期投入和火災隱患的整改資金;研究探索將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狀況與保險業務掛鉤,利用保險費率這一經濟杠桿,促使投保單位自覺改善消防安全條件,提高自身防范火災能力。
(3)積極開展家庭火災預防工作。通過廣泛開展社區消防工作建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結合經濟的發展,逐步實施消防器材進家庭活動。
(4)加強農村和牧區的消防工作。結合我區農村和牧區防火工作特點,制定相應措施,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做好日常和季節性防火工作。根據我區農業產品結構調整實際,重點加強產棉區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棉花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保證棉花收購、加工單位安全布局合理、消防水源充足、防火分隔措施到位、建筑耐火等級達標、消防設施器材完備。
(5)持續開展重大火災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采取有效措施,對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以及目前分布在中心城區的易燃易爆場所等影響城市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災隱患,嚴格依照法律規定,逐步予以整改。
2、進一步加強消防監督業務的規范化建設。
(1)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通過經常性的開展執法檢查,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實行執法過錯追究、消防警務公開等措施,強化內部監督,規范消防行政執法行為。
(2)各級公安消防機構應加強業務規范化建設。依照公安部《基層公安消防監督工作建設規定》,加強防火監督、建筑審核、驗收、火災調查、消防宣傳等各項工作,嚴格各類業務檔案管理,根據工作需要,配置先進科學的檢查設備,提高消防監督工作的科技含量,到2003年州、市、地政府所在市消防科建設達到優良水平,2004年90%的縣級市消防大隊建設達到優良水平。
(3)指導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走上正規化、規范化道路。“十五”期間通過派出所試點總結經驗,在全疆公安派出所全面推進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規范化建設,2003年全疆各地市均建立試點單位并通過驗收,2004年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規范化建設全面推開。
3、適應現代火災的特點,實踐“練為戰”的思想。按照“救人第一”的原則和“從難從嚴”的要求,改進訓練內容、方法、手段,加強滅火救援能力。
(1)推進訓練改革工作。結合士官制度改革和士兵服役年限縮短的實際,修訂大綱,制定分級訓練標準,加強滅火基礎理論教育以及使用操作各類消防裝備的應用性訓練,強化在高溫、有毒、缺氧、濃煙等復雜情況下實戰模擬訓練。
(2)加強責任區情況熟悉,提高滅火救援預案的實用性。切實掌握轄區道路、水源以及單位內部重點消防設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況,制訂切合實際的救援預案。從搶險救援的實際出發,認真做好各類可預見災害事故的預案制定和模擬演練工作。
四?拓展社會化消防宣傳面,切實提高全民的消防法制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1、深入開展社會化消防宣傳。黨委、政府各級宣傳部門將消防宣傳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教育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以及消防協會等團體要廣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普及防火、滅火知識。“十五”期間,消防站全部對社會開放,經濟較發達城市應建立防災教育館,在互聯網上建立新疆特色的消防宣傳網站,通過拓寬消防宣傳領域和形式,推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
2、全面普及消防素質教育。各中小學校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素質教育內容,開設適應中小學生的消防基礎教育課程。將消防法制教育納入全區“四五”普法內容,強化各級領導和全民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意識。
3、完善和拓寬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渠道。自治區、地級市應建立一定規模的消防培訓中心,與安全生產監督等相關部門密切聯系,在相關行業培訓業務之中納入消防知識內容,從多種渠道和層次保證單位專兼職防火人員,消防設備操作人員,建筑消防工程設計、施工、安裝人員,消防產品維修、銷售人員和裝飾、裝修及易燃易爆等特種崗位工種人員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4、通過有獎征文、競賽、知識問答和消防圖片、攝影展覽等活動,努力提高群眾自覺參與消防宣傳的熱情,營造社會宣傳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隊伍建設,夯實后勤保障。
1、加強現役制公安消防隊伍建設。
(1)按照“政治合格、軍事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保障有力”總體要求,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增強凝聚力和戰斗力,努力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不斷規范消防監督管理行為,改進滅火救援工作,保證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2)努力改善干部隊伍的知識結構,提高干部素質。堅持晉升培訓和崗位培訓制度,引進競爭激勵機制,努力增強干部求學上進的動力。到2005年,消防部隊干部隊伍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提高到90%,團職干部全部達到大專以上學歷,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比例提高到50%。“十五”期間,上報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增編,縮小未設消防站和消防監督機構的城區、縣市數量。
2、積極發展地方、民間消防力量,抓好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建設。結合新疆的經濟發展狀況,有針對性地加強石油、棉花、天然氣等生產、經營單位專職消防隊伍的建設。根據西氣東輸的進展情況指導相關單位建立相適應的專職隊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居民社區應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加強業務學習和實際演練,提高業務素質。
3、建立和完善公安消防部隊社會化后勤保障體系,按照面向基層,服務一線和向邊遠、貧困地區傾斜的原則,加大營房和配套設施的建設投入,努力改善基層官兵的工作、生活條件。
六?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消防工作現代化水平。
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重要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消防部隊科學管理和科技應用水平。
1、加快消防信息化工程建設進度。依托“金盾工程”,建成公安消防綜合業務數據通信網,開發應用軟件,建立業務信息管理系統、綜合辦公系統、教育培訓系統;利用城域寬帶網逐步實現公安消防機構同消防重點單位互聯,共享信息,提高消防監督效能。
2、加快搶險救援快速反應指揮系統建設。完成全疆地級城市119接警調度系統改造,建成具有火警受理、指揮調度、電子地圖、計算機輔助決策,有線、無線通信、火警擴音廣播、綜合信息顯示控制、視頻監控等多種實用功能為一體的接處警系統。
3、加強先進裝備和技術的應用。從滅火戰術、滅火技術、防火檢查的要求出發,充分發揮特種消防裝備和檢查儀器功能和作用,提高工作效率。針對社會化防火救災需要,推廣使用環保型滅火劑和相關滅火產品。
4、加強火場勘查、物證鑒定技術體系建設。“十五”期間,引進國內先進水平的現場快速處置成套技術設備,建立火災原因技術鑒定室。應用檢驗鑒定新技術,新手段,提高火災原因認定結論的可靠性、科學性和法律效力。
七?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為消防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1、加強法制建設。根據我區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的實際,重點制訂或修訂石油化工、棉花加工、多產權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農村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設施施工安裝、維修保養等方面的行政法規或規范性文件。
2、積極與檢察院、法院、安全生產監督局等部門建立業務橫向聯系,改善消防執法環境,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采取有效的措施杜絕行政干預和不公正執法、嚴厲打擊消防違法行為。
3、加強公安消防機構法制建設,加快引進法律人才,加強依法監督,提高全區公安消防機構執法水平,推動消防執法規范化進程。
(1)加快法律專業人才引進,“十五”期間各支隊至少配備一名本科學歷以上的專(兼)職法制人員;
(2)制定完善執法考評文件,定期對所屬執法單位開展執法質量評定;
(3)聘請地方有關專家,成立總隊消防法律專家顧問組織;
(4)制定有關消防行政訴訟程序文件,培養支隊一級行政訴訟代理人,提高公安消防機構應訴能力。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是全黨、全軍和全國各族人民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致力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重要時期。消防工作既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條件,同時也是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一項公益事業。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消防工作,按照“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各項工作要有新舉措”的要求,敏銳把握經濟和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保證消防工作的正確發展方向,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努力改善消防工作現狀。社會各單位和各族人民群眾要積極參與消防工作,促進消防事業的發展。公安消防機構要積極發揮專門機關作用,在政府的領導下,適應市場機制,堅持群眾路線,實施法制方略,利用科技手段,不斷開創消防工作新局面。
上一篇:勞動防護用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