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31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浦城縣蓮塘鎮洪山村村民王學明駕駛農用運輸車在鄉村便道上翻車,造成死亡10人、受傷3人的重大交通事故。
一、事故經過
2001年1月31日上午10時15分許,浦城縣蓮塘鎮洪山村村民王學明駕駛的龍馬牌雙排座農用運輸車(車號為閩H40397號),非法載客13人(其中6男、7女),由洪山村向浦城城關方向行駛。該車行駛大約15分鐘后,在距蓮塘鎮約10公里處的水庫岸邊便道上,車輛突然失控,沖出左側路面墜入水庫中。該肇事路段屬洪山村與水庫管理部門共同管理的鄉村便道。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根據省安全生產專家提交《技術檢驗報告》上的鑒定,該肇事車的左轉向節彎臂斷裂(其中舊裂痕占3/4),導致該車方向盤突然失控,沖出左側路面墜入水庫中。
2.間接原因
(1)洪山村村民王學明安全意識淡薄、非法營運載客,直接導致本起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2)該肇事車輛出廠使用不到兩年,行駛里程僅2萬多公里,就發生該車左轉向節彎臂斷裂,其產品質量問題是主要事故隱患。
(3)洪山村委會對本村農用運輸車非法營運載客沒有制止,管理上存在失控失管現象。
(4)蓮塘鎮車隊對該車駕駛員安全宣傳教育、監督管理不到位,對農用車違章載客防范措施不力,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流于形式。
(5)浦城縣城區交通運輸管理站對該車安全監督管理不力,只罰款收費,不管理。
(6)蓮塘鎮政府對轄區的道路交通安全、春運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貫徹執行不力,責任制不落實,監督管理不到位,對轄區道路路面質量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7)浦城縣交通局對農用運輸車從事非法營運載客活動,安全監督管理不力;對下屬單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薄弱環節沒有及時發現,負有失察責任。
(8)浦城縣政府對部分鄉村便道交通安全工作監督檢查不夠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