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1992年10月7日,寶雞車務段黃牛鋪車站。3146次5時44分到站,計劃會llll次并在站甩作業車,計劃:3+13,5-2(作業車),因當時1111次已閉塞,本應等1111次通過后再進行調車作業,車站值班員叫了站長后,未等站長來,便提開車鉤并顯示妥切信號,3道牽出后,因原5道有車輛組(均下鞋),1111次秦嶺站已開,值班員又讓5道原路折返出,但本人忘記了已預排1111次進路,造成1號道岔轉動,牽出時機車擠上1號道岔,影響1111次機外停車,構成調車擠岔子一般事故。
二、原因分析
1.值班員違章指揮,臆測行車。值班員盲目提鉤開始調車作業,又忘記已經排列接發列車的進路,業務素質差。
2.違反原《技規》相關規定,未按規定時機停止影響接發列車的調車作業。
3.違反原《技規》“中間站不足二人不準進行調車作業”的規定,站長未到崗,就開始調車作業。
三、事故責任及處理
車站值班員負主要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罰款200元。
四、采取措施
1.嚴格執行“中間站不足二人不準進行調車作業”的規定。
2.嚴格執行按規定時機停止影響接發列車的調車作業,不得搶鉤。
3.行車工作中要分清主次,妥善安排,集中精力,做好工作,不得顧此失彼。
4.站長要按規定到崗,參加調車作業,進行監控、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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