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現在天天講、時時講,教育不能說不廣,檢查不能說不多,處罰不能說不嚴,然而,在工作實際中,現場管理仍存在隱患,違章現象還屢禁不止,安全風險沒有得到有效控制,在安全責任和壓力傳遞上,還是有“上熱、中溫、下冷”層層衰減的現象,不得不令人擔憂。 “絆人的樁不在高,違章的事不在小”,我們從事的是高危、高風險行業,一次很小的違章,一次不起眼的誤操作,一個很小的設備缺陷,都可能帶來嚴重的甚至是災難性的后果。回顧過去發生的事故,事后往往許多人捶胸頓足地感嘆:其實就是很小很小的一個疏忽啊,為什么沒有早點發現和制止呢。確實如此,事故的發生大多都是比較低級的錯誤所導致,集中體現在不按操作票操作、現場設備狀態不安全、規定操作不到位等方面。但從思想意識上來講,就是責任性不強、安全意識淡薄,安全壓力傳遞不到位。
所以說,安全工作的重點需要轉到提高安全意識、傳遞安全壓力上來。主要抓好三層人員,即車間領導、工段長(班組長)、一線職工的管理。糾正和制止違章不僅是安全部門的職責,更需要基層單位領導要撲下身子抓安全,首先要選拔好班組長,其次要加強操作人員的培訓,加強工作檢查落實,加強過程控制,不管是“要我安全”還是“我要安全”,安全工作不出事,就是工作業績好壞的標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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