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
2004年12月27日16時50分,廣西柳州市北雀路,廣西柳州鋼鐵集團公司發生一起起重機械倒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設備為定柱式旋臂起重機,產品型號BZ,起重量2000kg,有效半徑6.7m,起升高度18m,起升速度8~0.8m/min,回轉速度0.8m/min,回轉角度360°。
該公司轉爐廠大轉爐精煉爐旁一臺剛安裝完畢,但未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檢驗的定柱式旋臂起重機載吊運兩根重量約900kg的電極時,該定柱式旋轉臂起重機的吊臂整個斷落,將在下面調試電極的冶煉爐前工李某砸死。
現場可見該定柱式旋臂起重機的整個旋臂斷落在地上,起重機的鋼絲繩被拉斷,起重機的三腳支撐與旋臂的連接螺栓在連接界面上全部失效斷裂,冶煉爐前工被斷落的旋臂砸死。
(二)事故原因分析
該事故是由于該起重機設計存在嚴重問題,安裝以及使用部門違規安裝和使用該起重機所導致的嚴重事故。
1.該起重機由無制造資格的株洲天橋起重機配件有限公司提供,由于設備存在嚴重設計問題,導致了事故的發生,故應對該事故負主要責任。
2.該起重機安裝單位中國第三冶金建設公司在安裝前未按規定辦理安裝告知手續,安裝完畢后未進行動載和靜載試驗,未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疏于對所安裝的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導致安全隱患未能及時發現消除,發生事故,故應對此事故負次要責任。
3.使用單位柳州鋼鐵集團公司未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對待特種設備各環節進行安全管理,故應對此事故負次要責任。
(三)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加強特種設備的管理力度,加強特種設備進入渠道的監督,確保特種設備的質量符合相關技術標準;
2.按規定加強特種設備的安裝管理,特種設備安裝前必須到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安裝告知手續,并在安裝完成后在經過自檢以及法定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單位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4.制造單位對于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必須嚴格執行法規技術標準,確保特種設備符合設計制造規范,保障特種設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