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概況
2004年12月27日16時10分,廣西某鋼鐵集團公司大轉爐精煉爐旁一臺定柱式旋臂起重機在吊運兩根重量約900kg的電機時發生一起倒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該起重機安裝完畢,但未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檢驗合格。設備型號為BZ,起重量2000kg,有效半徑6.7m,起升高度18m,起升速度8—0.8m/min,回轉速度0.8m/rain。回轉角度360°。
現場可見該定柱式旋臂起重機的整個旋臂斷落在地上,起重機的鋼絲繩被拉斷,起重機的三角支撐與旋臂的連接螺栓在連接界面上全部失效斷裂,冶煉爐前工被斷落的旋臂砸死。
2、事故原因分析
該事故是出于該起重機設計存在嚴重問題,安裝以及使用部門違規安裝和使用該起重機所導致的嚴重事故。
(1)該起重機由無制造資格的起重機配件公司提供,由于設備存在嚴重設計問題,導致了事故的發生,故應對該事故負主要責任。
(2)該起重機安裝單位在安裝前未按規定辦理安裝告知手續,安裝完畢后未進行動載和靜載試驗,未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疏于對所安裝的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導致安全隱患未能及時發現消除,發生事故,故應對此事故負次要責任。
(3)使用單位未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特種設備各環節進行安全管理,故應對此事故負次要責任。
3、預防同類事故的措施
(1)加強特種設備的管理力度,加強特種設備進入渠道的監督,確保特種設備的質量符合相關技術標準。
(2)按規定加強特種設備的安裝管理,特種設備安裝前必須到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安裝告知手續,井在安裝完成后在經過自檢以及法定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單位投入使用。
(3)使用單位要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4)制造單位對于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必須進行嚴格執行法規技術標準,確保特種設備符合設計制造規范,保障特種設備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