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時間:1991年3月14日18時10分
哈爾濱鍋爐廠(地址:哈爾濱市動力區大慶路17號)金屬結構分廠結構工部夜班值班工廠于永興接班后,安排鐘華等三名電焊工,焊接孟加拉國吉大港發電廠廠房F軸一層鋼柱柱底板肋板焊縫。于永興指揮橋式起重機司機趙于娟將50號車10噸小鉤落下,于永興將卡在F軸一層鋼柱中部翼緣板上的“工”型專用翻鉤上的鋼絲繩掛在10噸鉤頭上,并把卡著的專用翻鉤摘下,放在鋼柱翼緣板平面上,同時指揮起重機進行起升。當吊金色 升至距鋼柱平面3米左右,專用翻鉤還沒有離開翼緣板時,于永興轉身走開,而翻鉤移動卻使其銷柱刮在鋼柱翼緣板的一側,因吊鉤繼續起升,把鋼柱刮倒,將在鋼柱肋板下進行焊接作業的鐘華頭部砸傷,造成“開放性顱腦外傷,顱骨骨折,腦組織膨出”當即死亡。
事故原因提要
司索人員與起重機司機安全意識不強。
“吊索專用翻鉤”其擺放位置不當,在空載提升時,其下端部“翻鉤”在未消除提升使其移動或擺動,可能意外傷人或刮到其它物件可能時,司索人員便離開,致使“翻鉤”意外將鋼柱刮倒。
起重機司機在提升“吊索專用翻鉤”時,對其未進行認真了望,未注意“翻鉤”因提升產生移動或擺動,可能意外傷人或鉤刮到其它物體可能,而導致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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