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1987.3.4日,某鋼鐵公司軋鋼廠,徐某帶四名電工,架設照明電纜,因管穿不進改用綁扎辦法,在上主跨天車時認為時間短,未給天車工打招呼,當扎完要站起來時,主跨天車從西向東開來,徐某被天車端梁掛倒,導致重傷。
二、事故原因
A、在進行高空作業時未與天車工打招呼。
B、未做到電氣作業需兩人以上。
C、在天車軌道上工作未設道卡和紅旗
三、防范措施
在天車運行范圍內作業時,必須與天車司機聯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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