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2008年10月,某項目部一焊工朱某在鋼結構車間焊接(連接)鋼梁(75cm高),鋼梁焊接完一面需要翻轉時,因起重工不在場,朱某擅自用吊車兩個夾具夾住鋼梁邊緣進行翻轉(當事人站在鋼梁翻轉側),鋼梁倒下未能及時后撤,造成兩腿粉碎性骨折而被截。
二、事故分析
a. 習慣違章非小事,關系安全與生命;
教育培訓不夠或培訓不到位,導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擅自動用自己沒有權限使用的特種(起重)設備,干不該自己干的活,屬習慣性違章行為。
b. 各級管理層在高度關注主體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的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加工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重視高風險作業安全控制的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日常生產過程的安全控制,從而導致加工車間的安全管理措施沒有落到實處。
c. 焊工朱某由于即將休假,在工作中想盡快完成任務,忽視了安全規定,在吊裝工不在場時擅自使用起重設備。
d. 主體土建工程逐步進入收尾期,連續四年未出現安全重大事故,且近期處于連續趕工高峰期,各級管理人員出現不同程度的思想波動,表現出管理疲勞和管理松懈,導致基礎管理工作出現漏洞。
上一篇:野蠻起吊作業 墜物砸死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