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1994年4月8日13時30分左右,平圩發電廠燃料分場2號運轉站底部11m處,由廠多經公司檢修隊承包更換落煤管。此時,在3號A落煤管平臺上切割螺絲的一名檢修工聞到一股煙味,經檢查發現正在焊接的3號B落煤管口下方的皮帶著火,并在蔓延,馬上喊其他檢修工一起救火。此時工作負責人趕到,一邊報警一邊救火。1h后大火被全部撲滅。
二、事故原因
經現場調查分析認為此次火災的起火原因是:高溫焊渣濺落在可燃的皮帶上,致使皮帶著火,造成火災。是一起違章作業的責任事故。
三、暴露出的問題
(1)工作人員安全一是淡薄,在皮帶上進行焊接作業,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2)防火制度不落實,監督檢查不到位,作業有隨意性,違章作業。
(3)單位對外包工程在安全管理上有以包代管現象,違反了上級關于對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
(4)消防設施存在數量不足,性能不完善的問題。
四、防范措施
。1)要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防止事故的能力。
。2)要嚴格執行防火等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輸煤皮帶上部等一些容易引起火災的場所,動用電火焊作業,必須做好防止焊渣直接落到皮帶上的安全措施,作業時設專人監護,作業后徹底清除火險。
。3)加強外包工程、臨時工你、特殊工種的安全管理。堅持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嚴禁以包代管。
。4)切實做好消防設施及器材的管理,做到設施性能完善,器材配備重組,使其隨時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5)皮帶停止后必須做到無積煤,皮帶棧橋要定時清掃,做到無積煤、無積粉。交班時應用水沖洗干凈。
。6)嚴格執行巡視、檢查制度,從嚴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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