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經過
1989年2月5日4時50分,運行二值師妹班長李××在集控盤發現0.4kV母線接地報警。李下樓到電氣室檢查,途中發現10號皮帶棧橋在拉緊裝置上部的第一個窗口內有跳動的火焰,他邊跑邊喊,準備到電氣室切電。當看到已有人來切電時,便立即跑回到控制室給值長打電話,報告火警。5時8分值長趕到控制室,用電業局調度電話向市內消防隊報告火警。5時10分,棧橋南段一聲巨響,首先塌落,緊接著中段和北段相繼塌落,又發出巨響。2號爐油管被砸斷起火,2號爐5時31分緊急停爐,氣短油源。5時20分到5時25分東電二公司,金州區消防隊和海洋漁業公司消防隊先后到達現場參加滅火。6時50分大火被撲滅。
10號輸煤棧橋所發生的火災,造成120m棧橋燒塌,660m皮帶被燒毀,不同規格的電纜1.1萬m和有關附屬設施燒毀,直接經濟損失200萬元。
二、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10號A皮帶拉緊裝置上部南側的導向滾筒東端軸承座在受力方向嚴重磨損,有部分金屬熔化,外殼破碎,軸承損壞。滾筒軸端頭被磨成錐形,表面呈藍黑色(估計溫度達1000℃以上),由于軸承座的破碎,導向滾筒掉落時,將兩端的軸承座拉碎,滾筒脫出軸承座掉在棧橋底板上,并且向南移距安裝位置2.4m處。高達1000℃以上的導向滾筒軸頭埋在棧橋底板上積存的煤粉中,將著火點為410℃的煤粉引燃。導向滾筒掉落后,運轉中的皮帶與拉緊皮帶進口的槽鋼接觸,與皮帶直接摩擦,使其過熱(表面已呈烤藍色),溫度高達600℃以上的鋼板又將煤粉引燃。引燃的煤粉和過熱的鋼板與皮帶直接接觸,將10A阻燃皮帶(著火點430~480℃)引燃。
(2)火災擴大原因。皮帶著火后,引起控制電纜著火、短路,就地啟動了10B皮帶轉動,橋內風速加大,煤粉揚起,或是進一步擴大。由于電纜短路,又引起強大的弧光和氣浪,加劇了火勢的發展。
三、暴露出的問題
(1)生產管理方面:
1)電廠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不明確,安全工作無人管,抓的不利。
2)對于輸煤系統過去發生的故障沒有認真分析研究對策,措施不利,沒有認真做到“三不放過”。
3)輸煤系統的規程制度不健全,沒有明確巡回檢查規定。
4)轉運站及皮帶走廊積粉較多,沒有清掃制度。
5)崗位責任制沒有落實實處。
6)設備維護保養實行承包制,但管理跟不上,檢查不利;表現在維護保養方面問題較多。
7)領導力量薄弱,運行人員素質差,責任心不強。
(2)設計、設備方面
1)整個輸煤棧橋內無消防系統,致使火災發現和撲滅不及時;
2)防止粉塵措施不完善,除塵裝置效果不良;
3)水噴霧裝置一直未投入運行;
4)照明嚴重不足。
四、防范措施
(1)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制,特別是真正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
(2)組建燃料部,將輸煤的運行、維護和檢修工作統一管理起來,明確職責搞好輸煤工作。
(3)搞好設備維修。由外包過渡到電廠自行承擔。
(4)加強運行人員培訓,提高素質。
(5)落實好崗位責任制和巡回檢查制,做到每臺設備有人管,定期考核。
(6)配備臨時供清掃積粉,清掃不合格不交班(有條件可采用水沖洗設施)。
(7)解決輸煤系統棧橋內的煙溫報警、消防設施以及照明設施,完善噴霧降低粉塵。
(8)設備竄在設計問題,以華能大連分公司為主,電廠配合,與日方進行交涉,盡快解決。
上一篇:首陽山發電廠輸煤皮帶重大火災事故
下一篇:平圩發電廠輸煤皮帶著火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