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指危害地下建筑本身及建筑物中生命、財產的火災。
主要案例:
2007年05月13日凌晨1時許,甘肅酒泉市肅州區北后街一幢六層的居民住宅樓地下室發生重大火災,三名女子不幸殞命。
預防措施:
撲救地下建筑的基本方法:利用固定設備;深入地下近戰;地面噴射滅火;封閉窒息火焰;采取排煙措施。地下建筑的人員逃生:地下建筑發生火災時,由于面積有限,排煙口也不會正好在起火處的垂直方向,加上人們在生疏的地方對自己處的位置和方向也不易分辨,又怕被煙和火圍困,就會十分恐慌。這時不要驚慌,除了冷靜地用就近的滅火器撲救,趁著煙較少的時候,沿著煙擴散的方向走,就會知道出口的方向;或跟著人群走,也會知道出口方向。如果地下已經充滿了煙,應盡快把身體移向墻壁,哪怕周圍一片黑暗,也要用手摸著墻壁俯著身體走向出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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