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時間:1989年8月11日
發生地點:庫爾勒列車段
主要經過:
1989年8月11日19時40分,庫 爾勒列車段集企室洗滌廠,負責燙熨臥具的值班人員鄧云 輝、劉娜兩位同志,下班時忘記拔下電熨斗,電熨斗放在 工作臺上靠近的確良小單旁,便回家吃飯,由于電源沒有 斷開,導致電熨斗燃著工作臺和的確良小單子,發生火災。
原因:
是由于責任者嚴重違反了使用電器后,“應及 時關閉電源及拔下電熨斗插頭”的有關規定,并違反了收 工前的自檢和互檢制度,作業后忘拔電熨斗所致。
事故處理:
1、按處消防管理規定給予列車段集企室罰款100 元。
2、對負有領導及管理責任的室主任、廠長、副廠長 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及扣發1個月生產獎的處理。
3、對造成火警責任者鄧云輝、劉娜兩人,賠償造成 的經濟損失188.4元,并扣發兩個月生產獎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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