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90年3月12日17時48分,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區中原實業公司建筑分公司,在陶瓷南路供電局家屬樓施工,因違章操作,利用提升料盤乘人,鋼絲繩拉斷,提升料盤墜落,導致3人死亡。
1990年3月12日17時30分以后,中原實業公司施工隊隊長張某、提升司機張某、瓦工張某準備上六層去,他們不從樓梯上,而違章乘提升料盤上。這時,提升機操作手王某正準備由四層往六層上運木料,司機張某走過去,將提升架由四層落下,讓王某送他們上六層。王不同意,說“提升架不能乘人”。張見王不給開,就強行讓旁邊的于某給開。(于系非操作司機)
于某開機前,看見提升料盤上已站著張某等3人。于將提升架升到二層停了一下,架上的人向上擺手,于又將提升架升到三層停一下,架上的人又向上擺手,當升到六層時,提升架被一根施工架杠擋住,停機的同時,鋼絲繩被拉斷、提升架突然墜落,造成3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l、施工現場管理不善,制度不落實,缺乏應有的維修保養,為事故埋下了隱患。
2、職工安全素質差,非操作手違反“非司機不準開機”“料盤上不準上下人”的規定,這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1、于某本人是看場員,不會操作提升機,在張某強逼下,違章操作提升機,是事故直接責任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2、中原建筑分公司宋經理,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忽視安全生產,施工現場管理不善,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給予經濟處罰300元,并全區通報批評。
四、防止同類事故的措施
1、強化安全教育,完善安全責任制和各種安全制度。
2、定期對各種設備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各種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況,嚴禁設備帶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