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經過
2007年4月23日9時30分左右,煉鋼分廠行車作業區作業長陳xx打電話通知設備一車間點檢作業長陳xx:“渣跨2號行車主鉤閘架需更換“;陳xx接通知后,將書面檢修任務單交給點檢員丁X后,來到檢修作業長馬XX(準備作業長)辦公室,口頭告訴馬XX:“做好檢修的備件準備工作,具體檢修時間等通知“;之后,陳XX以電話形式向車間生管組唐XX、陳XX匯報了渣跨2號行車需檢修情況;馬XX安排潘XX(準備作業長)負責該項檢修任務。
13時左右,陳XX與程XX協商好15時左右檢修2號行車,協商后陳xx通知點檢員丁X、馬xxl5時到檢修現場。14時50分左右,潘xx帶領3名起重工,何xx、李x、周xx和2名鉗工李XX、仇x x來到渣跨2號行車檢修現場;潘XX與正在行駛的2號行車的行車工吳秀明取得聯系,讓他把行車停到檢修的指定位置(24柱處),同時,潘 xx安排周XX、李x在行車下方地面負責卷揚和備件的調運;李x x、仇XX負責舊閘架的拆卸和新閘架的安裝;何XX在行車上負責行車定位及行車上舊閘架的更換吊運;潘XX布置完成任務后,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項隨何XX、李XX、仇XX一同爬上走梯,三人在行車平臺走道上再次與行車工吳XX取得聯系,讓他將行車停穩,待行車停穩后,4人登上行車,并從行車工吳秀明手上接過操作牌;4人站在行車的東端梁上,等待起重工李x指揮行車將新的閘架從叉車上吊下。
新閘架從叉車上吊下后,行車的指揮權由李x轉交給行車上的何xx指揮,何XX站在行車小車的東南角指揮行車定位,定位后,何xx喊了一起“好”(停在24柱處)后,潘XX、
李x、仇XX從端梁上下到北側橋梁上,潘勁松在北側橋梁上將吊具放下準備進行吊運輔助工具;李xx,仇xx準備從北側橋梁上到行車小車上折卸舊閘架;就在此時,三人突然聽到一聲響,李xx看見何春江從行車的電阻箱處墜落下去(高約10米);何xx摔在地面堆放的推渣器上,在場人員趕緊將何x x(男,35歲)從推渣器上抬下,送往市中心醫院進行搶救,終因搶救無效于當日16時左右死亡。
經市公安局法醫鑒定,何xx系顱腦損傷死亡。
事故類別:高處墜落
事故的原因及性質
(一)直接原因
何xx在做行車檢修準備作業過程中,從行車電阻箱處墜落是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I、行車檢修作業管理制度不完整。
2、少數職工高空作業自我防護意識差,安全意識不強;
3、檢修現場安全監護不力,安全交底不細,現場檢查確認不夠。
(三)事故性質
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I、起重工何xx自我防護不強,高空作業末戴安全帶,對這起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2、設備一車間檢修作業區作業長潘xx(準備作業長)現場安全監督不力,安全交底不細,對這起事故負有重要責任,建議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3、第二鋼軋總廠設備一車間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不夠,檢修現場安全檢查不力,對這起事故負有管理責任,建議第二鋼軋總廠給予設備一車間主任政警告處分。
4、第二鋼軋總廠對現場監督檢查不力,職工安全教育不夠,對這起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建議馬鋼股份公司責成第二鋼軋總廠向馬鋼股份公司作出深刻檢查,馬鋼股份公司給予其通報批評。
5、對這起事故的其他相關責任人,建議第二鋼軋總廠給予相應的處理。
防范措施
1、針對這起事故,認真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深入開展“反違
章、反違紀、反事故“活動,強化職工安全意識,增強職工的自我防范能力;
2、進一步規范崗位標準,強化標準化作業,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標準化作業;
3、加強危險區域檢修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完善危險作業區域管理制度,在檢修前制定檢修方案,方案由專業人員進行交底,檢修作業過程加強人員監護;
4、加強危險區域檢修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和巡查,對現場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進行糾正;并對糾正情況進行跟蹤驗證;
5、按照體系運行的要求,加強對檢修現場的危險源辨識和確認工作,同時做好檢修現場中、高度危險源的防范工作,確保作業現場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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