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況及經過
1993年11月24日9時40分,山東省禹城化工總廠,造汽車間一臺正在運行的廢熱鍋爐突然發生爆炸,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重傷,4人輕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爆炸的廢熱鍋爐是1991年禹城化工總廠非法制造的。
禹城化工總廠沒有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屬于無證制造。該設備的制造質量低劣,不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的規定,也沒有經各項檢測、試驗,僅憑“測合格”就投入使用。在正式投用前,沒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勞動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1993年11月22日,設備在運行中發生泄漏:該廠在未查清泄漏原因就盲目焊補,并在拆除了安全閥的情況下將設備再次投入使用,未抓住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從設備爆炸形成的破口可以看到,筒體的縱、環焊縫均未完全熔合,焊透,實際是浮焊。設備制造質量差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2.企業管理混亂。
該廠多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特別是在設備上的安全閥被拆除的情況下,仍將設備投入使用,致使爆炸發生,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三、防止同類事故措施
1.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學習國務院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及有關規章,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增強安全意識和負起安全管理的責任。
2.吸取禹城化工總廠廢熱鍋爐爆炸的教訓,堅決杜絕非法制造和非法使用壓力容器,確保安全生產。